表现就是:是否服从家长的规定或命令。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理由在一定程度上是慑于成人的威严,无形中形成了这样的思想倾向:只有成人赞成的才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尤其是入学后,老师的是非观念明显影响着孩子的束缚,开始发自内心地产生一些想法,而此时,成人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却反过来指责孩子如何不听话,甚至出现不该有的惩罚。显然,成人这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对孩子形成的是非观是非常有害的,更难以发展孩子的特点和个性。要使孩子获得正确的道德自我意识,并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用商量和讨论的方式与孩子一起指定规则,师生共同遵守,并且教师经常以角色的身份参加孩子们的游戏。
每当学期开始,我们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或某项专题(如团结友爱、诚实勇敢),采用共同商量或集体讨论的方式,让孩子们各抒己见,讨论伙伴,明确这样做的好处和这样做的害处,并以此制定出相应的一些简单的规则,相约师生共同遵守,最大限度地使孩子对遵守规则心悦诚服。如为孩子培养团结友爱精神,创设有针对性的谈话情景外,还配合讲故事,表演游戏,张贴有关团结友爱的图画等。充分调儿童的各种器官,接受刺激。遇到矛盾,师生共同寻找应付矛盾情景对策,尤其是我们还经常以角色的身份参加孩子们的游戏,这样不仅可以更细致的观察、了解儿童,更重要的是孩子们没有压力,独立人格得到承认和尊重因而更能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事实证明师生之间的平等。双向交流是规范孩子生活的最佳选择。当孩子们逐渐把规则内化为自己的想法,进而转化为自己的行为时,就会摆脱外在的道德权威自觉遵从道德,这样就会逐渐培养起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顺利的登上道德发展的更高阶层。
对于孩子们的那些非礼性的行为,我们也从用过激的态度指责他们,而是本着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宽容孩子们,耐心地讲解、说服,让他们从中领会到自己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自始至终体现的还是关心和爱护。因为我们知道,在人格上,我们是平等的,我们所要规范的仅仅是孩子们的某些道德行为,而他们的个性却是不能被抑制的,用教育来摧毁他们的自尊更是得不偿失。因此,在我们这里一切体罚和变相体罚都已杜绝。相反,我们注意抓住孩子品德上的细微进步,并以此为契机,促使孩子道德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我们对儿童进行德育,尤其注重个别教育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所进行的个别教育,并不是针对某些有问题的儿童,而是把所有的孩子都看成是个别教育的对象,针对每个孩子所呈现出的独特个性,从实际出发,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使孩子们从不同的水平在不同的起点上向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如对于勇敢品质的培养,我们并不直接制定同一的目标,一些因年龄小或身体状况不好的女孩,落后于一些体格强壮的男孩,在活动中我们把他们的要求放低一些,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渐提高,而对于男孩则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
总之,成功的德育就是使行为规范成为学生自觉执行的行为准则,逐渐把教育变为孩子们的自我要求、自我饯行的多姿多彩的实践活动。只有这样,才能顺应儿童道德发展规律。心理学家柯尔贝格的教导指出了德育的真谛:我们所赞同的发展法就是在进行道德教育时,运用一种不从事灌输思想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按照发展自然方向去刺激儿童自己的思想,并使他向着每个儿童潜力以内的目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