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就走了。”
“你既然暂时还不会死,我只有走。”卜鹰的声音冷如刀削“自己等死和等别人死都同样不是令人愉快的事。”
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声音同样冷酷?他走了,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小方已脱离险境?
小方先喝了口酒,含在嘴里,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
他很想让卜鹰也这么样喝一口,这么样喝法不但风味极佳,而且对精神身体都很有益。
他没有让卜鹰喝,就正如他不会向一个清廉的官吏施贿赂。
一个人的慷慨施予,对另一个人来说,有时反而是侮辱。
卜鹰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兀鹰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温暖之意。
他忽然问:“你没有见过那个人?”
小方摇头。
“没有。”他沉思着道:“当今天下的剑法名家,我差不多全都知道,却始终想不出有他这么样一个人。”
“你当然想不出。”卜鹰眼中露出深思的表情,一种已接近“禅”的深思。
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接着说:“因为真正的剑客都是无名的。”
这句话也同样已接近“禅”的意境,小方还年青,还不能完全领悟。
所以他忍不住要问:“为什么?”
卜鹰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释:“因为真正的剑客,所求的只是剑法中的精义,所想到达的只是剑境中至高至深、从来没有人能达到的境界。他的心已痴于剑,他的人已与他的剑联为一体,他所找的对手,一定是能帮助他达到这种境界的人。”
他自觉他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又补充:“这种人不仅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
小方替他补充:“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一个人如果大有名,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卜鹰忽然长长叹息:“你实在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只可惜
小方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短命。”
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冷如刀削:“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
九月二十日,晴。
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更急躁。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而是因为他太寂寞。
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卜鹰却已走了,千里之内不见人迹。
紧张、酷热、供应无缺的肉与酒,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
他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接近女人。
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那只纤秀柔美、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
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
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一
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已看到了那帐篷。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
可是,他绝不肯逃避,也不会退缩。
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
却不知道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
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
他大步走向那帐篷。
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
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帐篷外不但有人,还有驼马,现在却己全都看不见了。
那些人到哪里去了?
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维持人的生命,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
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
等着要他的命!
烈日已升起。
小方任凭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咸又苦的汗珠,用舌头舔起来,就像是血。
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血的滋味了。
他自己的血。
他抛下了他的毛毡、皮袋、那些很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紧握住他的剑,走入了帐篷,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
剑客无名,拔剑无情,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
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
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
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
小方看不出。
帐篷里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块豹皮也仍在
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忽然一个箭步窜到软榻前。
他看见豹皮在动。
他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
豹皮下果然有个人。
这个人不是水银,不是卫天鹏,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
这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
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
小方虽然说不出,却已感觉到,一种极深入、极强的感觉,几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
他是个浪子。
他见过无数女人,也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将自己赤裸。
她们的胭体都远比这个女人更结实、更诱惑。
她看来不但苍白而瘦弱,而且发育得并不好,但是她给人的感觉,却可以深入到人类最原始的情欲。
因为她是完全无助的,完全没有抵抗力,甚至连抵抗的意识都没有。
因为她太软弱,无论别人要怎么对付她,她都只有承受。
——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
一个女人如果给了男人这种感觉,无论对她自己,抑或对别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
因为这种感觉本身就是种引人犯罪的诱惑。
小方冲了出去,冲出了帐篷,帐篷外烈日如火。
他站在烈日下,心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他已将情感克制得太久。
他不想犯罪。
汗珠又开始往下流,克制情欲有时比克制任何一种冲动都困难得多。
他没有走远,因为有些事一定要弄清楚。
——这个女人是怎么来的?卫天鹏他们到哪里去了?
他再次走人帐篷时,她已经坐起来了,用豹皮裹住了自己,用一,双充满惊惧的眼睛看着他。
小方尽量避免去看她。
他不能忘记刚才那种感觉,也不能忘记她在豹皮下还是赤裸的。
可是有些话他一定要问,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么人。
他问一句,她就回答一句。
她从不反抗,因为她既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反抗的意志。
“你是谁?”
“我叫波娃。”
她的声音柔怯,说的虽然是中原常用的语言,却带着种很奇怪的腔调。
她看来虽然是汉人,却无疑是在大漠中生长的,她的名字也是藏语。
“你是卫天鹏的人?”
“我不是。”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我来等一个人。”
“等谁?”
“他姓方,是个男人,是个很好的男人。”
小方并不大惊异,所以立刻接着问:“你认得他?”
“不认得。”
“是谁叫你来等他的?”
“是我的主人。”
“你的主人是谁?”
“他也是个男人。”提到她的主人,她眼睛里立刻露出种几乎已接近几人对神一样的崇拜和尊敬:“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强壮,只要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要他愿意,他就会飞上青天,飞上圣母峰,就像是一只鹰。”
“一只鹰?”小方终于明白:“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鹰?”
她来这里,是卜鹰叫她来的。
卫天鹏他们不在这里,当然也是被卜鹰逼走的。
他替小方逼走了卫天鹏和水银,替小方击败了那可怕的的无名剑客。
只要他愿意,什么事都能做得到。
小方忽然觉得很愤怒。
他本来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的愤怒却远比感激更强烈。
那个杀人的剑客是他的对手,他们间的生死决战跟别人全无关系,就算他战败、战死,也是他的事。
他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去找卜鹰,去告诉这个自命不凡的人,有些事暴一定要自己做的——自己的战斗要自己去打,自己的尊严要自己来维护,自己的命也一样。
他还有汗可流,还有血可流,那个自大的人凭什么要来管他的闲事!
她一直在看着他,眼中已不再有畏惧,忽然轻轻他说:“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
“你知道?”
“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她垂下头:“因为你没有欺负我。”
人类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受欺侮”的权利,可是对她来说,能够不受欺侮,已经是很难得的幸运。
她曾经忍受过多少人的欺压凌侮?在她说的这句话中,隐藏着多少辛酸不幸?
小方的愤怒忽消失,变为怜悯同情。
她又抬起头,直视着他:“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么,你要的,我都给你。”
小方的心跳加快时,她又站起来,赤裸裸地站起来。
他想逃避时,她已在他的怀里。
她笑得真是愉快极了,远比一个钓鱼的人将亲手钓来的鱼放下油锅更愉快。
鱼是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