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某老师在课堂上与一学生的冲突中,动了手,虽然老师眼镜被打坏,脸上也有了伤,学生并没受什么伤,但其结果是该老师在整个地区通报批评,并在几年内不得晋升。因为他打的是校内某领导的侄子。
事件二:几个学生在物理试验课上打牌赌谁输了,谁就去摸女生屁股。课后,当输了的男生摸了一女生背几下还不罢手时,女生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刀,就再摸就客气。然而另外几个在一旁的男生开始吼叫起来,并推了那男生,恰好推在女孩拿着的刀上,男生死亡。在找不到任何负责的人的情况下,老师自然得负责。因为老师没有管纪律,还说老师没有即时把学生送到医院而导致学生死亡,虽然别的学生都证明老师是背着学生一路跑的,但老师依然难逃其责。
事件三:课堂上,两个学生发生冲突,并准备打架。任课老师出面制止,因为那老师是女的,费了很大的力才阻止了打架的学生,但是以自己肚子上被狠打了几掌,导致该老师肚痛了近一周为代价。
事件四:在听学校报告会的时候,某学生影响纪录,班主任发了火。那学生大声骂班主任,该师气极,说从此该班没有这个学生。学生说:“你试试看,你不是有女儿吗?”放学后,该学生在其老师住的地方徘徊,该教师吓坏了,毕竟自己的女儿还是个小学生。对于这个违纪多次已经到达开除级别的学生,最后在班主任的的请求下,学校姨该生免于开除,因为害怕他真的做出伤害小女孩的事。
事件五:初三的一次测试中,两个男生把姓名写上就交了试卷(规定应该是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班主任叫两个男生去办公室站着反思,自己回教室监考,等他回办公室时发现自己抽屉的锁被那两学生撬了,平时温顺的班主任那么突然发火了,抓住一学生衣服的前襟摇了几下。结果学生家长带着一伙人把该班主任打了一顿,并砸了学校德育处的牌子,又说自己孩子这里有毛病,哪里又痛等等,最后再向上级反应该师打学生,要求不让其老师再上课,否则该学生不会去上学,还要进一步上诉。该师是个非常不错的老师,主管部分当然不可能不让其当老师,但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虽然老师被打了,但他还是向家长及学生道歉,并赔偿医药费一千多元。该生依然进入该班,依然调皮捣蛋,根本找不到一点病,可却只能笑笑。而学校进行调解时,家长居然对那位学校主任说:“你,那么瘦小,我找几个人收拾你。”对于这样的家长,你能如何?谁叫你摊上了呢?
以上几个事件以及更多的相关报道,表明教师最来最难当,学生最来最难教,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你为人师表,就得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你就得处处小心,你就不能越雷池半步,虽然你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虽然你没有被人们看作圣人,但你却不能犯一点错误(其实是比圣人的要求还高),否则你就玩完了。教师的待遇虽然比不上别的行业,但比起几年前还是有所上进的,但教师的地位越来越尴尬。
记得以前的先生手里总是拿根戒尺,对于调皮学生,尺子会毫不留情地落在其手心上,所谓不打不成才,所谓棍棒下面出状元大概就是那样的。先生是至高无尚,打了,家长绝对不会找先生麻烦。就是我们上学那会儿被老师打打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所谓关心你才说你打你,其实是有道理的。可是现在,你打学生试试会怎样?小心打掉你的饭碗。有个教师对上课影响其上学的极其调皮的学生,用自己的书在学生的背上拍了拍。结果矛盾升级,该生公然骂和打教师,然后出了教室。教师忍忍气,上完了课,还没来得及去德育处反应情况,麻烦却找上了该教师。那学生已经打电话去有关部门说某教师打他,有关部门打电话询问情况。让该教师哭笑不得。学生可以耍赖,可以反咬你一口,可你能吗?即使你并不想打学生,即使你只是关爱地拍拍学生,也得想清楚,否则后果自负,对于有的学生,最好敬而远之。身位教师,你就得做好受气的准备,你就得培养自己超出常人的忍性和耐性,否则出了问题,吃亏的是你。
所谓依法治校,依法教学,是教师们时时警告自己的戒条。千万别动手,千万得见得惯学生的错误行为。而学生们也渐渐开始懂法了,知道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再加上电视上有各种各样的法制节目,尤其报道那些教师与学生的冲突事件,其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那些调皮学生知识没学到,却知道法。你是教师,你就不能打人,打人就是违法,打人就是体罚,你自然受到社会的谴责,即使你感觉委屈,你也只能接受。即使你只是轻轻拍了几下学生,根本没有打伤学生,你却不得不接受学生乱说的这里痛那里伤的现实,明知是假,你也得接受,因为你是教师,因为你是教书育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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