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庭上。
检察官诵读我的犯行后,旁听席上一阵骚然。
检察官向旁听席一瞥,然而并不停顿,只是提高了音量。
那事务性的说明,反而鲜明的唤起了我的记忆。
那时我做下的事。
我明白那是有违法规的行为。
然而,我完全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有谁能裁罚一个没做错的人吗。
没有——谁也不能裁罚我。
刚被逮捕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
然而司法的看法是不同的。法规只是据其原则发挥效力。这简直是让人不由得笑出声来的蠢事。
——谁也不能裁罚我。
这句话一字不差的再次在我脑中响起。
这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一切了。我最初得出的结论没有改变。
我的心思,她的想法、围绕着我们的情况。法完全无视这所有的一切,只是追逐着它字面的意思。这就是司法吗,这就是正义吗。是的话,那么这种东西毫无意义。
我想要这样高喊,虽然那当然对现在正在进行的审判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要详述这起离奇的事件的话,要从哪里开始说起比较好呢。
从一个陌生女性突然递给我一张写着SOS的纸条开始吗?
不,还是更有必要先说说过去我犯下的那个无可挽回的错误吧。
恩,那是高中二年级夏天时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