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晚学,我在校门口等小小。
小小拉着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向我走来。
一个小女生陪着小小,她是小小的干妹妹喜儿。
小小站在我面前。我发现小小屁股上的裤子红了一大片。
我从来没有见过小小像今天这么恐怖。
小小说她病了。
我说我要陪她去看医生。
小小说不碍事,女人的事情女人会处理。
小小脱下校服,把两只衣袖绕过细腰,打了一个死结。
喜儿接过车把,推着自行车,默默的走到前面去了。
我陪小小走在路上。
小小问我,为什么我不骂她?是她把我和晓霞的事情告诉踩踩,也是她把我和踩踩的事情告诉晓霞。
我对小小说,这不是很好吗?有些事情,我迟早要面对的,长痛不如短痛。
小小突然停住脚步,用冷酷的眼睛看着我。
她说她不了解我,甚至开始不认识我了。我的朝三暮四让她感到恶心,痛恨。
我站在原地,无话可说。
有喜儿陪小小回家,我放心多了。
我想起三角和屁股以前说过的话。
三角说,有一回,他搭公车,有一个女孩子下车了,腾出一个空位。他立即跑过去,坐上那个位子,然后他的屁股就湿了一大片。三角开始操刚下车的女孩的祖宗。三角从坐位上弹起来,看到坐位上的血迹,立即就吐了。三角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裤子脱掉,差点把内裤也脱了,幸好他的朋友及时阻止了他,不然,这个面子就丢大了。
屁股说这不算什么。放学了,他走在学校的走道上,发现一个漂亮女生朝他走过来,其实那不叫走,而是走两步跑三步。屁股看着女生的动作就纳闷,女生怎么这样走路呢?后来,等女生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回头看到女生白色的性感的裤子都红了。屁股说女孩子的事情要来的时候简直防不胜防,特别是那种重量级的胖妞,那个事情来了更像洪水泛滥,又多又脏,那个恶心,恶心
死狗躲在一间破旧的小楼的窗户上偷看我洗澡。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冲我傻笑。
我手里的湿毛巾立即飞了出去,打在死狗的脸,然后我拉紧了窗帘。
死狗本来不傻的。他可以像我们一样一起上学,一起打架,一起泡妞,一起喝酒,一起去做很多事情,但是错就错在他有一个禽兽不如的父亲。
那天晚上,天很黑,下着大雨。
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知道,我在厨房的墙缝看得一清二楚。
死狗的母亲三娘很苦,这个大家都晓得。三娘为了支撑起这个家庭,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母亲,她做了一切应该做的事情。
死狗的父亲大狗喝醉酒发酒疯喜欢打人。三娘全身的伤痕就是大狗打出来的。在死狗八岁那年,大狗又喝醉了。他把三娘干了就打,打得三娘死去活来。
以前,身边的很多人喜欢说虐待,现在我才真正知道虐待是怎么回事。
看得出来,死狗非常憎恨他的父亲大狗。
死狗的背心紧贴着一把生锈的杀猪刀,那是他拣垃圾的时候捡来的。那种杀猪刀圆圆的,尖尖的,中间有一道凹下去的管子,据说是用来放畜生的血的,一直到流干为止。
以前,死狗胆小,害怕,他没有对大狗出手。
死狗看着母亲倒在地上,被大狗的大脚踢了又踢,只能默默的流眼泪。
三娘倒在地上不醒人事了。
大狗回头看了一眼哭泣的死狗。死狗立即被大狗凶恶的模样吓住了眼泪。死狗害怕极了,他机灵的往后退,一直退到冰冷的墙壁。大狗的大嘴喷着浓烈的酒气,大声的叫嚷着让死狗把眼泪抹干净,不许哭!死狗不哭了,只是打嗝,呼吸像风箱,一阵一阵的急促。大狗凶狠起来,他叫死狗闭嘴。死狗就是闭不住。大狗伸出一只又大又脏的手,轻而易举的抓住了死狗的小脸,捂住了死狗的嘴巴。可怜的死狗喘不了气,痛苦的挣扎着。挣扎时,死狗不小心碰到背后那块冰冷的金属,立即把杀猪刀抽出来,狠狠的捅进了大狗的身体里。
大狗从来没有想过儿子这么大胆,连老子都干。他更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够伤害到他。可是,事实上,死狗做了一件他从来连想都没想过的事情。
死狗挣脱大狗的大手,咳嗽几声,大口的喘气。
死狗稍微好一点的时候,他看见地上鲜红的血。那是大狗的血,一个畜生的血。
死狗吓得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等三娘醒过来的时候,大狗的身体已经冰冷了。
后来,死狗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就疯了,傻了。
最后,三娘也改嫁了。
这件事情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也没有人去管去理,一眨眼就被遗忘了。
我对很多人说过死狗的事情,但是没有一个人相信我说的话。我知道死狗喜欢趴在窗户,看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时而露出傻得可爱的笑脸。
我和西达从这条街道经过的时候,总能听见死狗对着窗户的叫骂:
婊子,破烂货,舔老子的脚指头!
骚货,贱骨头,没人要的破鞋!
猪呀,笨死了,只会跟人家干!
钱,看到钱了吗?老子要的就是钱,钱呀!
死狗的事情我并不想公开,可是凌南已经写了一部分,我就再添加了一点。几个星期前,凌南回来过一趟,陪她回来的还有一位帅哥,听凌南介绍说他叫冯海。
冯海染了一头红发,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成熟稳重,却多了几分冷漠和忧郁。
西达对我说冯海是凌南的表哥,这次凌南回来主要是看望老朋友,请我喝酒。
我说好,不错的主意。
凌南和我一见面,就问我小说写得怎么样?我说她走了以后,我尽写一些灰色的东西,不敢拿给她看,怕她说我毁了她的作品。凌南说她已经写了不少暗淡的事情进去了,也不在乎我多写些什么。
凌南说在她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情,只是她自己不敢面对,不敢把诸事付于笔端,变成血淋淋的文字。所以她希望我不要心软,要写得真实,要写得狠,要写得一针见血。
我说我的能力有限,我是一个比较容易淡忘的人。有些事情稍微不留心就会记不住的。
凌南让我先写着,写出来以后,她答应帮我修改。
那晚,我告诉西达,我想把凌南和冯海写进小说里,来一段感情。西达抓起一把竹筷扎在我的身上。我知道西达不是来真的,他只是做个样子吓唬我而已,可是我真真实实的感到了痛苦。最后他对我说以后不许我再对他说这样话,否则他会给我好看!
我回校太晚了,门卫不肯开门让我进去。
后来,一个大胸妹妹走过来,她一脚踢在铁门上,铁门发出的巨响立即扫荡了整个校园。
门卫从竹床上弹起来,戴上一副老花眼镜,像哈巴狗一样打开了铁门。
大胸妹妹骄横的说,老不死的,死到哪里去了,现在才开门!大胸妹妹回头温柔的说了一句话,老公,快进来!
我以为她在叫我呢,没想到一个矮小的男人从我背后跳出来,应了一声,哎,我来了。
我看见他们手挽手的走了。我知道矮小男人就是学校教务处主任。
我得大胸妹妹的福气,进了校门。
我问门卫,踢门的女人是谁?那么嚣张!
门卫说那种女人不算女人,他们管她叫鸡!
阿牛和门卫混得比较熟,听说门卫见到别人成双结对的心里就不舒服,眼睛只会打量大胸的妞,肥臀的妹。夜深人静的时候,谁都见不到谁,门卫顺手就摸了一把,然后校门就开了。但是他见到阿牛的时候,连个臭屁都不敢放。
项通兴奋的说有一天晚上,他回来晚了,听见从门卫的房间里传出哦啊哦啊的激情的声音。他掀开窗帘,看见两只光屁股在床上颤抖。从那以后,门卫的透明玻璃窗户就换上了麻花玻璃窗户。
巴笛近来不知道死到那里去了,我很少看见他,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土鸡说巴笛到深圳闯荡去了。他在女朋友家住,工作是帮流氓追债,打架,收水费。巴笛走的时候没有忘记关照土鸡,叫土鸡跟他出去闯荡。土鸡说他要照顾奶奶,他走不了。他希望巴笛要保重身体,不要做那种没底的事情。
巴笛说他要出去混个样子,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即使没有工作,饿死也不会回来,可是事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我逛街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君子兰理发店已经改换了门庭,变成了君子兰酒楼。我听说君子兰的老板是个女的,嫁过好几次,都没有安稳下来。后来,她真正遇上了有缘人,就把所有东西都给了男人。男人说他喜欢做酒楼生意。老板娘就答应他的要求,把理发店改换成酒楼,而巴笛的北京之旅就泡汤了。
土鸡说老板娘对巴笛不错,可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巴笛说他做了一辈子最错的事情。他拿自己的生命开了一次玩笑,他已经被老板娘收养了,说得确切点,巴笛的职业是做鸭子。
巴笛喝醉了。
土鸡说要退出,立即停止这种变态的关系。可是巴笛说没有用,老板娘不会放过他的。他非常了解老板娘。土鸡对巴笛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巴笛突然抽了土鸡一个耳光。巴笛说别对他说爱,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土鸡说得很没水准。
土鸡知道巴笛要去深圳,但是巴笛走的那天,他的奶奶病了,他没有去送巴笛。巴笛也没有告诉我。至于巴笛有没有走成,我一点都不知道。
就在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君子兰酒楼发生了一场大火,大火把整栋楼房烧得面目全非。无数的火龙借着聚然刮起的风向四面八方蔓延,风越来越大,它不时卷起燃烧着的火球疯狂的抛入夜空。
警笛声震天动地,黑夜里无数的人头涌动。
我有种预感,巴笛没有走。巴笛说他是流浪汉,他的命自从他出了社会就已经不再是他自己的了。老板娘看上他那年他才二十出头。他有大哥大气魄,还有他的胡子,他的敬业精神吸引了老板娘的眼睛。巴笛说他为了钱做了那件丑陋的事情,现在脱不了身了。
老板娘给予巴笛的不仅仅是财物的享受,还有来自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在我眼里,巴笛不会真正看上一个女人,可是这次他为什么就把老板娘当一回事了?
土鸡说我是个学生,永远不懂社会上的人的心理。巴笛和老板娘的关系叫性虐。操!谁说得清楚那是什么邋遢事情,只知道身体赤裸裸的挨鞭子。那根牛皮鞭一鞭接一鞭的劈打下去,老板娘说那叫痛感,痛后虚脱的感觉。巴笛说那是一种病态,一种迷失。巴笛亲手毁了自己,把一切掩饰得近乎完美。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巴笛忍受着这种地狱式的生活。巴笛厌倦了野蛮的激情,凶残的享受,骨头的痛感。老板娘前几任老公因为受不了她的这种习惯,都被迫离开了。可是他们都没有落得好下场。老板娘威胁巴笛,如果巴笛离开她的话,她会将巴笛送进碾米机里碾成碎片的。巴笛说他不会的,不会就这么走了。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老板娘带给他的,他要好好的报答老板娘。
老板娘找到了新人,准备让巴笛跟新人到床上干,巴笛觉到恶心,男人的身体就像女人的身体一样雪白柔嫩,巴笛受不了这么的视觉。他把皮鞭一甩,说不干了。老板娘说那能说不干就不干,有那么容易的事情?老板娘一鞭子抽在巴笛的后背上,巴笛背部立即火辣辣的钻心的痛。
土鸡告诉我,巴笛放火烧了君子兰酒楼。老板娘就被烧成了焦碳,男人受了重伤,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昨晚凌晨两点咽了气。
巴笛去自首了。
他说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干的,他愿意承担一切。
我的直觉告诉我巴笛不会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土鸡对我说巴笛给他打过电话,是巴笛告诉他挂了电话就去自首,他愿意承担一切。土鸡说他要见见巴笛,可是巴笛不想见任何人,他不想连累土鸡,不久就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天下着大雨,雷电交加,土鸡一直没有睡着。他应该到公安局去一趟。可是奶奶的病就在这个骨节眼发作了。土鸡手忙脚乱,一边照顾奶奶,一边掉眼泪。他说他不是个男人。
第二天早上,等奶奶的病情稳定了,我和土鸡去了公安局一趟。
公安局里的同志说放火烧酒楼的是一个瘸子,他叫太宝,老板娘的第一任丈夫。太宝因为受不了老板娘的虐待,曾经逃跑过,后来被老板娘抓了回来,老板娘就把他的脚打断了,幸亏一个深爱着太宝的女人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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