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为什么松下的电动剃须刀在港台卖得那么火吗?先看看它的广告词吧:每个成功男人最少应拥有两个一个随身伺候,一个家中拥有。
在千万只剃须刀后面肯定就有千万次男人会心的微笑。实话说了吧,如果婚姻法实在不允许,那就干脆来两支玫瑰吧,一支红玫瑰一支白玫瑰就好。毕竟,朱砂痣和床前明月光比较家常,昨夜的玫瑰才最勾魂。虽然,那只玫瑰已经标上别人的名字,但偶尔偷来享用,其乐定当无穷。此谓偷情。
乘别人不注意不知道时,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此谓偷也。原始社会,人们共产共妻,也就不存在偷的概念。进入了私有社会,偷窃就随之产生了,不但有人偷窃别人的财产,也有男人偷窃别人的老婆(或是女人偷窃别人的丈夫),这是偷情。偷情,对于当事人主体或许是件美好动人的事情,但对别人,则意味着痛苦,这痛苦远比丢失财产更严重。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偷情不但被当事人的家庭所不允,也被社会所不容,轻者被舆论淹没,重者被处以死刑。装入猪笼投进江中,这样的残酷处罚距离今天也不是很遥远,至多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情。时至今日,我们仍然不时地听到个别血气浓烈(其实是观念过于狭隘)的男子或女人,因为老婆偷偷跟了别人而将其处死(有的女人采取的是阉割措施,比处死更恐怖),但这样的惨剧毕竟罕见了。
如今的事实是,偷情已经不再是大逆不道的苟且,并且被许多已婚的男女津津乐道地实践着。许多男人在聚会时彼此吹嘘着自己的情人数量,似乎没有情人就显得无能;而不少女人偷起情来也不再羞羞答答,尤抱琵琶半遮面,更有率性的女孩径直找到情人的妻子,指着自己隆起的腹部坦然地说:“大姐!你老公不爱你了,他现在喜欢我,我都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你走开吧!”看看!这就不是偷而是明火执仗般地抢夺了。
偷情远比偷盗其他物品复杂得多,偷东西需要人赃俱获才能认定,而认定偷情就不那么容易了。偷在床上并被人捉奸,这没有否认的余地,而偷情只是偷心,这就很难认定了。偷情偷到床上,象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一夜情”似的偷更主要为了上床。这样的偷情不再是单纯意义的偷情,已经升级为通奸。没有上床,甚至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但心已经产生了共鸣,并时而剧烈地思念,这未必就不是偷情。一个已婚男人又喜欢上另一个女性,或一个已婚女子又心仪其他男人,尤其是获得期待已久的对方的默契呼应,这样的关系,即使没有身体的接触,同样是偷情,而且是更高级的偷情。
一个偶然失足嫖了一次妓女的男人,很可能得到妻子的宽恕,但如果他与别的女人情谊绵绵地爱起来没完,那妻子就很难原谅他了。因为偷心远甚于偷身。
现在有不少女人在不停地寻觅着什么“蓝颜知己”或“第四类情感”觉得这样做不是出轨更不是偷情,不会对不起老公。依我说,如果找到,这同样不失为偷情,是掩耳盗铃般的偷情。因为所谓的“蓝颜知己”或“第四类情感”终归超越了平常的异性关系,不仅仅是倾诉的对象,更可能有着归心似箭般的思念。躺在老公的怀里,心却很可能早已飞到“蓝颜”的身边,并且老公的鼾声呓语或轻微的体味也变得恼人起来。这样的“第四类情感”不是偷情又是什么呢?
偷身不如偷情,偷情不如偷心啊!
如今又有了网络,网络让我们与外界变得更加紧密,网络,也让异性之间的交往变得容易起来。形式上看,是一人独自端庄在电脑前,时而敲打着键盘,但很可能,对面正坐着一个异性,并且两人“眉来眼去”着。飘来飘去的看上去是文字,但实则是两人的“心”或“情”更有酣热的男女,把一封封言语滚烫炽烈的情书写在众人浏览的论坛上,虽没指名道姓,但确实心有归属。
这样的异性网络交往不是偷情又是什么呢?
而象网恋、网性这样的现象,游离得就更远了,与现实中的异曲同工。偷情未必上床,更可怕的是偷心。心若飞了,情又何在,情若不在,身又几何?
当你与你的爱人缠绵在床上的时候,他(她)却将你幻化成另外一个人,如果你知道了这样的现实,你的心或身还会激昂吗?
偷情的理由有千千万,偷情的形式有万万千,但别忘了,男人偷性女人才偷情,要记住:鲜有男人会为昨日枯萎的玫瑰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