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肤色蜡黄,头发枯败。若不探鼻息,真真就是一具尸体。再加上酒侍的闭气功法,骗过街上的那些人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苦寒之地,忽然来了一个漂亮的美少年卖身葬父,未免让人怀疑。于是色侍在酒侍的脸上刺了流放的标记,周云见的额角处也刺了一块不甚明显的刺青。但这块刺青却恰到好处的给他增添了几分妖冶之色,即便穿着布衣,竟也让人移不开眼睛。
武帝就这么看着他,忽然有点儿不想让他去了。虽然这是在那随侍的巧手变妆下才变得这样惑人的,但也从侧面说明了,见见的底子真好。
周云见起身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一边臭美一边给自己脸上抹了点灰,说道:“就咱这张脸,是不是默认花魁?分分钟竞价十万两银子!是不是能创下北疆妓馆戏院记录了?”
众侍:……
武帝:……
随行人员:……
周云见回过头,见众人正一脸复杂的看着他,便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就是开个玩笑,呆会儿你们帮我找个拖车,我得推着‘我爹’去卖身葬父。那个……四郎,你就扮成一个西域富商。富商有钱,财大气粗,到时候别忘了把价格给我炒高一点。放心,这钱还能收回来的。”
武帝:……
他有点后悔,怎么就被他三两句话说服了呢?但事到如今,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便任由色侍给他上了妆,换上衣服从里间出来后,周云见的眼睛都直了。一句话没忍住便脱口而出:“哇!霸道总裁!”
这身装扮,这气质,再配上这容貌,活脱脱一个古代版的霸道总裁!色侍在妆容的处理上很有技巧,让人感觉这人一看就不好惹,虽是商人,却是一身绝技的商人。或许黑白两道通吃,让人能不靠近就不靠近。这样的人买下周云见的初夜,应该不会被怀疑。
眼看着日近正午,周云见便不再耽误,往自己头顶上罩了个麻布罩帽,便拉着拖车去了位于秋江书院的闹市区。他手里拿了个草标,用破旧的木板写下几个大字:卖身葬父。
在古代,百姓多数都是穷苦的。卖身葬父的有之,但男子卖身葬父的,那就不多见了。于是不过一会儿的时间,便涌出一堆的人前来指指点点。
“大男人卖身葬父,不论到哪里做几个月工就好了。”
“这还是个孩子,还做不得工吧?”
“看着至少十六七了吧?咋还做不得工了?”
“也许是官宦人家的孩子,没做过工吧?”
……
周云见摘了罩帽,露出额头上的刺青,周围又传来一阵了然的抽气声。
“难怪,原来是流放的犯人,看来确实是有难处了。”
“这都是官家的孩子,流放后遇到这种事,确实不好办。”
“谁家需要杂役的?不如买了去吧?”
“长成这样,柔柔弱弱的,怎么做活儿?”
“别说,这伢子长得……比个丫头还俊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