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着他来到自己的地盘,指给他看自己的灯:“我喜欢这个蜡笔小新的,超q的吧?”
幼稚的蜡笔小新在她的手掌间渐渐的露出半个屁.股,与动画片中的形象十分贴合。
灯光照亮了她的脸,小小的脸蛋上毫无瑕疵,莹润如玉。
他心中一动,“为什么在这里摆摊?你很缺钱?”
她顿了顿,大概是没想到他问话这么直接,同样直接的告诉他:“是啊,我很缺钱,所以出来挣钱,有什么不对吗?”
其实仔细听的话,这话就有点不高兴了。
黎今望着她,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干净,一尘不染的那种干净。
包括她的衣服裤子和鞋子,也都洗的干干净净,可是,留心看的话,就能发现她的衣物都很陈旧,一看就是穿了好几年的了,领子和袖口的边缘都磨的有些光。
黎今大概的明白了,她的家境可能很窘困,要不也不会一人打两份工了。
他说:“别不高兴,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我很欣赏自己打拼的人。”
听了这话,她将信将疑的挑眉,然后蹲下身子开始整理东西:“不跟你说了,天色不早,我要收拾回家了。”
时针已经走向了午夜,他随意的扫视了一遍,周围的小贩们也都走的差不多了。
她的动作很快,将所有的夜灯重新放进了包装盒里,小心翼翼的打包,塞进一个大袋子,然后拎着甩在身后。
做完这一切,她看着还站在原地的他:“我走了,再见。”
黎今却伸长手臂拦住她:“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她噗嗤一下笑出声:“我家离这里很近,没事啊。”
“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家,不好。”他重复了一次:“我送你。”
她呼了口气,没再理他,径自往前走。黎今便跟在后头,没走多久,她就在花坛边上找到了一辆自行车,骑上去,“我真的得回家了,不用送,溪城我比你熟多了帅哥。”
她的样子十分轻快,黎今步子也停下来,却还是看着她没说话。
她觉得他的眼神有点不同,却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同,脚下就要用力,然后他开口了:“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她想也没想的道:“罗岑宵!”
自行车叮呤咣啷的响起来,此后再去回忆这一次的情景,竟然就是她骑在车上的那一抹单薄的背影,溶进了浓黑的夜。
……
一切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