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本来对猪肉都不太感兴趣,不过,听了秦风解说之后,却勾起了浓浓的食欲,尤其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猪肉”名号加成,更是给了她们强烈的心理暗示,一尝之下,果然与众不同,当下便也是没口子赞叹。
秦风顺便就夸奖了她们的识货,道:“是啊,更夸张的是,据说有食客在食用三天后仍对伊比利亚黑猪肉念念不忘,由此也可见,这道西班牙黑豚如何令人陶醉……”
白衣女郎放下刀叉,轻抿一口红酒,眸子熠熠生辉道:“这间餐馆我也来过几次了,却从来没有品尝到如此美味……阿风,以后有空了,你带我常来好吗?”
白衣女郎的话虽然普通,但内中的含义却绝非字面上的理解,或许,她是想要用曲折的方式表达要和秦风长期来往的意愿,当然,“来往”一词改用“交往”会更恰当。
这样子的变相表白方式让秦风颇为头疼,他尽量用轻松的口吻说道:“来这儿的话基本上属于白吃,想想常经理每次都要破费一瓶价值上万的红酒,我的心恐怕都会为他滴血呢……”
黑衣女郎紧绷着的脸“噗嗤”一下就化开了,她抢在白衣女郎之前插话道:“没关系啊,你出人,我和老姐出钱,菜一定要让大鼻子老外总厨亲自料理,酒就不一定要这么好的,说老实话,八二年的玛歌和2012年的长城,我真心喝不出来有什么不同……”
“说的很有道理啊……”秦风哈哈一笑,三根手指头捏着高脚杯的长柄,啜一口红酒,然后让酒液在口腔里充分回旋。
白衣女郎与黑衣女郎却是面色古怪地对视一眼,黑衣女郎或许是用脚踢人踢习惯了。在她老姐脚上蹭了一下,打眼色示意由她开口询问。
的确,秦风身上有太多的谜团。按照他的说法,他从小就生活在偏远山村。成长过程中,在离开山村到天海工作之前,出最远的门只有老家的小县城,而且,秦风的高考分数虽然过了一本的分数线,但他却没有上大学,而是继续趴窝复读,这一切的经历。很难让人想象他能够说出一口流利的法语,当然,他品尝红酒的姿势也是极为娴熟,似乎是经常浸淫此道之中的高手,至于说附和黑衣女郎的说法,看得出来,他更多是出于礼貌。
带着以上种种疑问,白衣女郎开口询问道:“阿风,我知道刨根问底是很不礼貌的,不过。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的一切……”
“是啊,我也很想知道呢……”黑衣女郎不甘落后的插话道。
白衣女郎不满地瞪了她老妹一眼,生怕她又要出什么幺蛾子。语速加快地问道:“我很难想象偏远山区的高中会有法语教学,同样,你对西餐的认知与礼仪,超过了你所生活的环境影响……那么,我该说你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不合理之处,是你与生俱来的本能吗?”
秦风默默听着,神思却不由得恍惚起来,薛佩云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给他买磁带买教科书,让智圆大师督促他学法语。是不是她老早就设想好了的,秦风长大之后要去高卢国参加金蓝带奖。能拥有一口流利的法语,在异国他乡不会因为语言劣势而影响厨艺发挥?
他深深叹了口气。缓慢摇着头说道:“我是个孤儿,任何有关我父母的话题,我都不想谈起……真的很抱歉……”
秦风无意识的一句话,却不知道带给了双胞胎姐妹俩多大的震撼,事实上,他所说的这番话,实际上与亲口承认他的父母非同一般没什么两样了,两者的区别只在于,愿意说与不愿说的关系。
“好,我们不问就是了……”黑衣女郎匆忙抢在她老姐前头接住花痴,顺势把两手牢牢握住秦风紧捏着的拳头,她的语气出奇的温柔,也前所未有充满了关怀,凝视着秦风的双眼,轻轻说道:“答应我,等你想说的时候,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
秦风勉强一笑,拍了拍黑衣女郎的手背,道:“谢谢……”
白衣女郎甚是吃味,老妹的戏码与台词,貌似都应该是她的才对,只不过,秦风的左手被老妹团在手心里,右手又拍着老妹的手背,两只手似乎都已经不属于她,那么,她还去抢他的什么呢?
“喂,老姐,用完晚餐咱们去嗨歌好不好?”正当白衣女郎神思恍惚之际,黑衣女郎却打着眼色在示意她什么。
“好啊……”白衣女郎下意识答道,嗨歌当然是好主意,特别是她们都喝了点酒,酒后驾驶跑车那可是大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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