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6月1日起至6月10日,各行业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查找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检查排查档案,并及时向辖区运管所上报隐患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
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
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各辖区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检查治理抓细、抓实、抓好。
3。加强协调,搞好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所和企业要加强相互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