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消委2011年的工作部署,涪陵区消委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近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通过了六个宣传促进3。15活动的整体方案。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从即日起联合报社、电台、电视台和涪陵区315维权网围绕消费与责任主题,撰写和收集相关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二是搞好服务宣传。于2011年3月14日在涪陵体育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消费与责任启动仪式,邀请区领导参加并讲话,联合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物价、商委、律师单位、医院、学校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投诉处理、免费体检身体、免费维修家用电器等服务活动。
三是抓好演出宣传。3月14日,区消委组织农业、工商、卫生、教委等10个常务理事,利用各职能部门职工进行文艺演出,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点,同时采取文艺演出与职能部门发布新闻形式,宣传消费与责任的重要意义。
四是注重农村宣传。组织各消委分会联合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物价、畜牧、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以文艺宣传形式到江北和白涛两个场镇,并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处理消费投诉,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诉处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还要求农村消委分会以场镇和学校为活动平台,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每个分会至少进入1所学校和在各乡镇利用逢场天宣传1次,各投诉站至少办2期宣传栏,重点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为主。
五是协调企业宣传。号召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以及相关经营者开展走近消费者,服务消费者活动,开展诚信兴商,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和服务承诺。要求企业负责人带头亲临经营现场,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帮助解决消费纠纷。
六是启动诚信宣传。开展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商品的推荐评选工作,利用3。15启动仪式进行授牌,从而打造诚信兴商企业,完善信用信息建设,构建和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