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为指导,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优美校园青春风采
三、活动时间
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6月1日
四、活动要求
本届艺术节要以鹿城教育十大建设发展工程创建为契机,着重展现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青春风采,内容上进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各班围绕着这次艺术节的主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听艺术讲座、参观艺术展览、观看影视戏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并组织各种文艺比赛选拔活动,要做到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人人参与原则,让每个孩子的艺术才能都得到展示。
五、活动内容
1、集体项目:合唱、群舞、朗诵、课本剧等(校合唱团参加区合唱比赛,其他集体项目参加校六一文艺汇演)
2、个体项目:
1艺术表演类:小合唱或表演唱、重唱、独唱;双人舞或独舞;器乐独奏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摄影、篆刻、剪纸
3、成果展示:通过学校选拔赛、书画展、六一文艺汇演展示。
六、奖项设立
1、艺术节各类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书画类比赛中的书法、绘画年级设一、二、三等奖,剪纸、摄影、篆刻不分年级统一设一、二、三等奖。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1年学校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八、注意事项
1.为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各班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德育办报名。
2.比赛、演出需要的物品具体看各项比赛规程;有时间限制的比赛项目明显超时扣分。
3.各类美术类作品要按规定的规格及要求进行,否则不予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