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x1+基本胜任票x0。8+不胜任票x0。2)xxx。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年度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