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要求还是基本达到了。
“那你抓紧时间练兵,末将去安排出行的衣物粮草,预祝李百户马刀成功,”王国走了两步,却又停下脚步,回转身子,压低声音道:“自成,末将见你是个人才,这才破格提拔,希望自成不要辜负末将才好!”
“属下谢大人栽培!”李自成虽然觉得被出卖了,但还是不得不给王国行了参拜大礼,似乎感恩不尽似的,头都垂到地面了。
王国刚走,李自成就开始忙碌起来,他升为百户,就可以再带走一名亲兵,这个名额自然落在何小米身上,这小子年龄虽小,却浑身透着机灵劲,天然是当亲兵的料。
空出来的总旗官,王国没做安排,李自成自然给了李过,水涨船高,李过毕竟是亲侄儿,又陪着自己亡命天涯,任人不唯亲,难道任人唯疏?在这个时代,提拔侄儿,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人事安排结束,李自成立即召集刘云水、李过的三人小组会议,商讨下一步行动,新军已经被甘州左卫抛弃,只能依靠自己,这三人就是新军的最高领导,李自成可以凭借百户的身份,协助李过掌控这一个总旗,但另一个总旗,尚在刘云水的直接控制之下,他暂时没有渗透进去。
会议在军营大帐举行,李自成坐了主位,刘云水坐在右手,而李过因为刚刚晋升为总旗官,坐在相对弱一些的左侧,何小米给三人泡了杯香茶,就带上门出去,营内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如果遇上重大事件需要投票表决,李过一定会支持李自成,那就是二比一的局面,而且李自成还是新兵营的百户,官职上又压着刘云水一头。
新军虽弱,好歹是自己能控制的军队,李自成心中倒也坦然,如果能在西宁打出局面,那王国的弃子,就极有可能成为他的进身之路。
问题是,李自成首先要掌控这支军队,然后在接下来与蒙古人的战斗中保存自己的实力。
但刘云水从进入军营的第一天起,就与他杠上了,现在掌控了一个总旗的士兵,几乎可以与他分庭抗礼。
李自成亲自主持了这次会议。
他以前从未主持过一次会议,哪怕是班会,现在参加会议的虽然只有三人,但这三人可以决定上百人的前途,甚至是生死。
静穆的会场,有些压抑,气氛空前紧张,李自成捧起茶水,想要喝上一口给自己减压,但茶水太烫,只能润下嘴唇。
他先简介了新军接下来的战斗任务,以及长途行军的打算,随即问道:“云水、双喜,你们怎么看?”
刘云水一抱拳,“属下是个粗人,只知道行军打仗,至于行军、供给、粮草,以及与西宁卫打交道的事,那是大人的事,属下洗耳恭听。”
李过本是游侠性子,他更喜欢快意恩仇的响马生活,如果不是因为李自成,他绝对不会投身军营,军队中的许多条条框框,让他十分不舒服,再说他对军队也没什么认识,“大人有什么意见,只管说便是,属下一定执行。”
“既然两位如此说,那我就直说了,”李自成品了口香茗,与开始时相比,他现在倒是坦然多了,“首先,我新任百户,需要对全军将士重新认识,所有士兵,必须参加协同性练习,其次,士兵一旦进入西宁卫之后,要对付的乃是蒙古骑兵,所以必须使用长枪,这是克敌的重要手段。”
“敢问大人,这些士兵训练只有两个月,他们能克服蒙古骑兵吗?大人有什么好的法子?”从王国宣布李自成担任百户开始,刘云水的心里就想是吃了苍蝇,现在李自成宣布新兵要参加协同性练习,显然要夺他的兵权,提高自己在士兵中的威望,但这是百户的权力,他无法直接反对,便将这个旷世难题甩给李自成。
如果李自成能解决这个大明数百年都没解决的问题,那他只好承认自己不如对手,早早举手投降,从此安心做好下属的本工作,如果李自成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只好对不起了,你这个百户不称职。
刘云水的话,从明面上看,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新军即将投入战场,用这些只训练了两个月的士兵去对付蒙古骑兵,他这个总旗官不能不为士兵的生命作想,这种心态与李自成当日向李军求教时有几分相似,只是刘云水的心思中掺杂了许多个人因素。
李自成微微一笑,“地形、长枪、人数,这就是我对付蒙古骑兵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