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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天知道,他不缺步枪,但是其它的抗战武装很缺这玩意。
尤其是叫花子部队川军、以及八路,人手一支步枪都很难做到。
这还不算,他们的步枪牌子很杂乱,很多膛线被磨平的步枪,也不舍得扔掉。
甚至,一旦部队里有了新枪,那都是老兵的私有财产,新兵连摸摸都不让,顶多能眼巴巴的看几眼。
虽然这里大都是步枪,但大都很新,想到要帮助其他抗战武装,叶天还是很欢乐。
于是,他立即进入大肆搜罗模式。
一支支三八大盖步枪、一箱箱子弹,都闪电般的进入储物空间武器区。
感觉到差不多了,叶天就转身走出来,边走边嘀咕。
“嗯,武器库的情况还算不错,估计那个鬼子不会说什么……”
让叶天高兴的是,看到他出来了,那个汉奸小队长就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锁上大门,做好警戒!”
“是!”
装模作样的,视察了一会汉奸们的长跑情况,叶天扭头对保镖说道:“跟我回家一趟!”
“特么的,这个大鬼子的胃口太大了,唉……”
看到主人唉声叹气,还有点怕怕的,保镖就随口迎合了一句。
“唉!”
“端人家碗,受人家管,没办法啊!”
“谁让他们是太君来,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这个保镖不知道的是,他这发自肺腑的一句话,被叶天正式判了死刑。
本来,看到这个保镖年轻力壮的,身高一米八多,身手不错,还会开车,是个复合型人才,叶天就打算俘虏他。
现在,看到他这么无可救药,叶天就断绝了这个心思。
也是,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可两条腿的人多的是。
华夏有四万万同胞,剔除这数百万汉奸,还有很多适合打鬼子的青壮年。
发展兵力,就应该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颗老鼠屎,弄坏一锅汤,这句话,并非空谈。
没怎么经历波折,叶天就坐上了汽车,而汽车也缓缓开出这个总队大院。
刚刚拐了一个弯,无意中看了一下后视镜,这个汉奸保镖发现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
汽车后座上,竟然不是殷汝耕,而变成了一个陌生的青年人。
看到这个陌生人满脸杀气、双眼中凶光毕露,意识到不好,猛地一踩刹车,与此同时,这个保镖还作势摸枪。
“傻-逼,都这个时候了,你认为你还有反抗的机会吗?”
话音未落,叶天就用FN57手枪的枪口,指着保镖的鼻梁。
在叶天的认知当中,爆头并不一定能致人死亡。
有一少部分被爆头的,经过救治,甚至没有任何后遗症。
也是,只要不伤害到脑组织、神经等,爆头很难让人死亡。
但是,若是子弹飞进双眼以下、鼻梁上的“T”型区的话,绝对会死人。
“T”型区后面是人的脑干,但凡有子弹经过,脑干受到创伤,想不死都难。
叶天之所以选择用枪,原因很简单,子弹用不完,徒手打死这个汉奸的话,手上很容易沾上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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