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随后看向沟中李闯:“此人确是李闯?”
宋献策道:“非李闯不可。大人,李闯阴险,此前滚落壕沟欲图逃命。小人早想弃暗投明...”
嬴翌呵呵的笑了起来。
他探出七尺朴刀,手腕一转,斗大一颗头颅从沟里飞出来被他一把攥住,提着就走。宋献策不敢怠慢,连忙爬起来,佝偻着跟随。
背后。壕沟淤泥,一具扭曲的不像样子的无头尸仰面躺着,潺潺的血带着无尽的污迹,无声的流淌。
纵横一时,造孽无数的李闯,就这样死了。
但李闯并不值得怜惜,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给他半点怜悯。他举起义旗,所行所为却残暴狠毒,与畜牲无异。这样的人,死了是好事,欢欣鼓舞都来不及。
李闯的影子没有在嬴翌心头留下半点涟漪,对于嬴翌而言,诛杀李闯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他要杀李闯,李闯便是这回跑了,下回也跑不了。李闯要活命,看的是嬴翌。嬴翌不杀他,他才能活。
说来早前时候,嬴翌还打算放李闯一马,驱赶他去北方,以之为前驱,按照他本来该走的路,帮嬴翌灭掉大明。
但嬴翌终于还是改变了主意。
时移事易,人的想法,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所经历的事,产生变化。早前欲驱策李闯灭明,嬴翌是不愿担负灭掉大明的恶名,更愿意从大明本身的体制中获取名器。
然而到了现在,嬴翌的想法又变了。
并非嬴翌朝三暮四,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大明朝的名器并没有嬴翌之前想象的那样重要。他成为湖广总兵,然而基于这个名器的实质上的好处,却并未感受到。
回想起来,嬴翌大抵还是受到一些固有思维的影响。而实际上,大明朝到现在这个地步,它所拥有的名器,已经极虚,衰弱到了极点,要或不要,对别人来说或许重要,但对越来越强大的嬴翌来说,反而可有可无了。
这便是其二,人越强大,心气便越足。能够亲手取来的东西,何必借助外力?这是信心。
现在想来,如果在大明朝的体制之中,达成诛灭鞑虏、扫平天下的志愿,之后若要再进一步,恐怕为人诟病。
正如曹孟德,朝廷的名器拿起来方便,但也是一种束缚。
如此,倒不如真刀真枪杀出一片朗朗乾坤来!
人说得国之正,分明便是真刀真枪的干。借了外力,走了偏锋,未免被人小觑。
既如此,闯贼于嬴翌而言便没用了。一点用处都没有,反而是个祸害。把他赶到河北,先不说灭明还会不会像原本历史的走向一样,毕竟闯贼在原本历史上,于开封并未吃亏。如今势力大损,赶到北边去,未必还能轻松打破京师。
再则闯贼到了北边,对北边的百姓又是一番祸害。
开封处历历在目,嬴翌并不愿意让闯贼再去祸祸河北。
在嬴翌心目中,大明是值得敬仰的。朱洪武起于微末,一刀一枪打拼出这个天下,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其功之盛,远迈历代绝大多数的帝王。如今的大明朝虽然腐朽,但这是每一个封建朝代的必然,没有什么好诟病的,但大明朝鼎盛时期的辉煌,却也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