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无论男女都在自由舒适的性活动里得到了性快感或心理生理满足;然后是性与人的自我有密切关系,人们会通过性来确认一些自己关心的东西,比如“我的女人”“我是你的”“我是男子汉”等;另外是因为性与人的自由权利有关,一个人有没有基本的性自由性权利,这是基本人身权利的延伸(当然不能违法是底线);再者就是性与繁衍、感情、快乐、生计、权利、关系、健康等都有密切关联。所以性的问题值得重视,同时性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自己的,伴侣的,他人的,都一样。
为什么我们会为分居的伴侣提出这个话题来讨论呢?因为我们有一些固有的观念导致了焦虑,比如“别人都是每周能做爱,我却一年只有三五次机会,这不公平,不正常”,比如“在分居两地的时候我有时候很饥渴,但又觉得自己很淫荡无耻,想自慰又不知道怎么做”“我担心他在性饥渴的时候会找性工作者,那样可能带病回来,另外我也不想和别人分享丈夫的身体”“我们各自找各自的性伴,但同时心照不宣地保证不会离婚,也不会影响家庭财产和子女抚养,这样能长久下去吗?将来我们还能回到过去互相亲密信任的关系中吗?”等等。
回答这些问题能写三天三夜,但为了便于理解,就用一句简单的话来做个铺垫,那就是:这世界并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的性,正确的性,唯一的性价值与性方式。所以,不要先入为主地给自己的性活动禁锢太多的“不可以”“不许”“不道德”“不健康”。只保证两个基本前提即可,一个是不违法,这是底线,比如强奸、偷窥、猥亵、强制卖淫,这些是不能做的,这是社会公共契约的法定形式,是保障自己和他人基本权利的制度性规则;另外一个是这件事情对婚姻家庭的核心价值有没有负面影响,比如婚外性。如果有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很大的情况下,你会做怎样的决定?新闻里很多的情杀案件值得人深思和自省。特别是往往有未成年子女被裹挟进去成为无辜的替罪羔羊。
而异地分居各自性很可能正好与第二个前提相关,能全身而退且对家庭婚姻质量无任何影响的恐怕很少,起码在当事人的心中也会因为对伴侣的身体背叛而暗藏愧疚,这不是人的基本婚姻道德吗?人们更多地关心在外打工的男性的性需求,相对较少关注留守故乡的女性的性需求,因为人们有一个对性欲的认识误区——男人比女人性欲更强。
这个观点也曾经在心理学界流行多年,代表人物是性学专家艾宾。但后来大量研究表明,男女两性在性唤起程度上是不相上下的。现在观念中人们已经认同男女性欲相近。另外有一些专家比如性学专家马斯特斯等还认为,女性实际上具有比男性更强烈的内在性冲动。性反应周期的高潮消退阶段之后,男性通常有时间长短不等的不应期(即在此期间无论受到性刺激的种类和数量如何,都在身体上不会经历另一次性高潮),而女性不存在不应期,大部分女性能在有效的性刺激下连续经历性高潮,且不失去任何性唤醒的能力。
所以这意味着在对异地分居各自性的问题解决上,要从双方的性福着手,而不是偏重于男性的需求,忽略女性的需求。
对此问题我的建议如下。
首先是能不分离的情况下就不分离,哪怕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地方,即使每周只能有一次团聚的机会也好过长期的遥远的两地分离;周期性的有规律的性活动对双方的身心都有利。
其次是如果不得不长期两地分离,可以尝试与伴侣通过性电话、性视频、性图片的方式来补偿,这往往也伴随着同时的自慰。这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奇技淫巧”,而是正常的借助当代技术手段提高性生活质量的有效方式。
再次是有些行为方式很保守或者不具备电话性、视频性方式的人,可以私下自慰,通常自慰的频率因个人的生理情况和心理诉求是不同的,只要不影响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效率,就可以实施。不要盲目地认为手淫或自慰对身体有直接损害,或者把这看成是对伴侣的背叛,或者给自己贴签“好色”“淫荡”,这是任何人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权利。
男性自慰的方式就无须赘言了,他们几乎各个都是自学成才的高手。但很多女性羞涩于探索自己的身体,或者以为插入动作本身是性快感的唯一来源,这是明显的认识误区。性学研究一项重要结论是:阴蒂唯一功能就是提供快感。尽管另有研究表明阴道G点刺激能带来阴道快感,但通常女性不借助工具的自慰,抚摸阴蒂是最常用且有效的方式。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性方式只是解决性压抑或性焦虑的一个方面,因为性对夫妻来说不仅仅是为了快乐,也包含着亲密与激情、信赖与分享的精神层次,所以加强心灵的沟通和情感关怀是更长久且必要的。真诚而温暖的情感感染能给夫妻生活和性福质量加分。
别那么焦虑,怀着希望去努力、分享、尝试,说不定下次见面你们会发现激情的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