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
李凡是个喜欢宅家的,平时最不爱出门,除了陪妻子遛弯以外。
“去买幅画。”李凡拿过钱包,算了算自己攒的零花钱,一看够用,也松了口气。
欧红兵登时了然:“是秀珍看上了哪位大家的作品?”
别看李凡也装模作样地喜欢品评一番画家的画作,但是他其实懂得不多,也就是死记硬背,记住了些当代作品而已,真正喜欢那些东西的,是顾秀珍。
真正论起艺术修养,李凡还比不上欧红兵。
别看欧红兵经商多年,但他其实也写了一手好字,喜欢收藏新人的画作,而且眼力不差,收藏的画半分之五十都能涨价。
这就很不容易。
李凡笑道:“是个新人的画作,是挺好看,秀珍很喜欢。”
说话间,欧蓝就到了,进门看见欧红兵,就不自禁苦了一张脸。
欧红兵也是皱眉,脸色阴沉:“难得,我竟然还能见到欧小公子?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准备回家,要和你家的小女友演一出私奔的戏文给我们看。”
欧蓝眨眨眼,咳嗽了声,客客气气地双手捧着装裱好的卷轴奉上:“李叔,小鱼给您添麻烦了,实在对不住,今天我特意来前来赔罪。”
李凡一怔,失笑道:“你小子!”
欧蓝长得好,又是他们几个看着长大的,李凡也不至于因为这点事就生他的气。
摇了摇头叹道:“行了,拿来,让我看看你这赔罪的礼物合不合我心,要是不合心意,别怪我连人一起给扔出去。”
李凡展开画轴,愣了下,扬眉笑道:“你这孩子有心了。”
图上远山如黛,绿草如茵,一匹白马飞驰而至。
李凡不大懂画,但竟隐约觉得,这一幅寥寥几笔勾勒出的工笔,竟似乎胜过他墙上挂的大部分名家名作了,就是一种感觉,真要他品评,他说不出哪里好。
欧红兵也是一愣,忍不住凑近了几步,许久才吐出口气:“好画!老李,这幅画给秀珍还行,你要是收着,那到可惜。”
他看了看落款,印章小纂——‘旅人’。
很是陌生,显然不是名家所画。
他心念一转,就想着多收几幅回家囤着,只当投资也好,他投资这些画,还并不是纯为金钱,主要是想让别人赞他一句有眼光。
欧红兵越看,是越喜欢:“瞧瞧这幅白马图,远观近看,侧面正面,看到的图都有些微不同,我看着它,甚至能听到马鸣风萧萧的声音。”
“用你说。”
李凡一脸得意,想着他夫人的话,现学现卖,把画调整了一下方向,在阳光下看。
阳光一照,那马就仿佛活了,真有一种由远及近狂奔而来的感觉,在山边,草甸上都留下了影子。
“这手法多特别,我媳妇研究了好几天,都没研究出画家是怎么画的。”
李凡一边说,一边收好画,小心翼翼地锁自己书柜里,也不顾欧红兵的垂涎三尺,送给他,就是他的东西。
而且,他媳妇喜欢的,任凭是多么好的朋友想要,那也是不能割爱。
“你要喜欢,就去南燕道胡同文房四宝问问,没准儿人家还有卖的。在北自强街上。”
欧红兵还真动了心思。
“能画出这样画作的人,我觉得火候已经到了,至少让我说,我出五万以下收她的画,我以纯粹生意人的眼光,也觉得可以冒险。”
虽然很大一部分画家,尤其是画国画的,画得再好,可想要画出名头也不容易。
他记得前阵子刚拜访过一个艺术大家,那位说起,他当年看好一个年轻人,觉得他画的不错,可比他画得糟糕的,也能靠画画吃上一口饭,偏偏他就不行。
“大概是少了几分运道。”
可运道这东西,真是说不清楚,弄不明白,一点法子没有。
李凡可不管好友商人的那点小心思,自顾自地把人轰走,捧着画去他媳妇面前献殷勤。
他虽然欣赏不来画作,可是年过六十还和三十岁的美少妇一样可爱的妻子,吐出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就是不懂,也觉得宛如天籁之音。
方若华一幅画出售,售价还可以,她到是迸发出无尽的创作热情。
傍晚时分,学习告一段落,谢明一时不想回家,高亮他们也想躲懒,干脆陪方若华一起坐在书桌前面画画。
他们感兴趣,方若华也稍微指点一下怎么拿笔,怎么运笔,就让他们自己尝试,画不好也没关系,只要感兴趣,信手涂鸦都无妨。
至于她自己,到是正正经经地裁了纸,慢慢调配颜料,
不过,邵侠压着她不让她多画,应该说是不让她的画在店里露面。
但凡是她画了,就赶紧收起来藏好。
邵侠自认为是个很成功的商人,很清楚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好画若是泛滥成灾,那也绝对卖不上价去。
谢明和高亮他们,私底下总是忍不住讨论这位方同学的智商到底有多高!
几个人心中都不自觉就满怀敬畏,高亮很清楚方若华的底细。
方若华的父亲一直在外面飘着,已经很多年没有消息,老祖父去世以后,她就和孤儿也差不太多,肯定是没地方去学习什么书法绘画一类的技能。
可是人家只凭自学,愣是能把画卖上价,便是不稳定,估计也比大部分学画的学生要好上许多。
方若华学习还这么好。
看着这位亦师亦友的小伙伴,谢明叹气:“我吃饭是方同学的两倍,怎么就没长一个叫方若华的脑子?”
方若华:“……”
“噗,咳咳。”
一行人正小声聊天,忽然传来声笑咳,谢明他们一抬头,就见有位客人站在墙上挂着的画前,这会儿正回头看着他们偷笑。
谢明几个脸上都有些泛红,心里不自在,这彼此嬉闹打趣的时候让客人撞见,真是不像话。
那客人莞尔:“抱歉,抱歉,是我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