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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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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安宁惹人心怜。也不知看了多久,总看不腻般。见她换了个姿势,他才回过神来,继续接着油灯看书。

    子时将到,谢崇意去敲哥嫂的门,在门外低声,“哥,开门的时辰快到了。”

    谢崇华唤了齐妙一声,她嘟囔应着。他便起身去洗脸,将鞭炮缠在竹竿上,竖在门口两边。

    齐妙磨蹭了一会才从梦境脱离,起身揉着眼,十分困顿,还未完全醒来。俯身去摸鞋,怎么都摸不着。脑袋疼得很,往后一躺,什么都不管了,准备再睡一觉。

    后脑勺重碰枕头,那松软枕头竟会咬人。她迷迷糊糊伸手在枕下摸去,想摸出那硬东西。倒真让她摸着一个,还铛铛作响。她半睁开眼细看,见是个红布包,晃了晃,铜钱碰撞的清脆声传入耳中。

    她松开紧口,一堆铜钱就哗啦地落下,砸在她脸上脖子上,立刻将她砸醒,心里好不郁闷。起身将那掉在床上的铜板捡回来,一一放回红布袋里。

    什么时候放这的?明明睡觉的时候还没有。

    她挠挠头,忽然想起了什么,又将袋子里的钱倒出,细细一数,有十六枚。她怔了半晌,直到门被打开,见丈夫走了进来,她才醍醐灌顶般明白过来。捂着袋子问道,“这该不会是你给我的压岁钱吧?”

    过完年,她刚好十六岁来着。

    谢崇华笑得略窘迫,“本来想放十六两银子,结果发现我没这么多钱。”

    齐妙芳心跳如弹簧,他哪里是个书呆子,明明很会哄人。这压岁钱,是她收过最少,却最让她开心的钱。她把红袋子揣进怀里,还轻轻捂了捂,不甚欢喜。

    谢崇华见她面露欢愉,虽不知怎么突然这么高兴,但她眉间没有愁色就好,“去洗个脸,要迎新年了。”

    “嗯。”

    新年将到,村里陆续有人放鞭炮。闹得寂静苍穹轰然炸开,惊得鸟兽高飞,冲上云霄鸣声惊叫。

    齐妙捂着耳朵躲在门后,那炸开的红纸屑飞进屋里,满院都染了红,像寒冬梅树挂上几朵嫩红花蕾,好看娇艳。炮仗声一停,她才提交出去,院里已有爆竹燃尽后的滚滚白烟,略为呛鼻。在门槛上探头一看,便见整条小巷都铺上了红锦缎般,冬日的萧瑟寒凉一瞬被这红色掩盖,看着喜庆安详。

    &&&&&

    大年初一是不走亲访友的,一家人唠嗑了两句,沈秀就去搅拌鸡食喂鸡去了。一会谢崇华唤了弟弟,说道,“我和你嫂子商量了下,你不愿重回书院,可总不能将学业荒废了。送你去仁心堂做学徒如何?你若想学医,我便求岳父好好教你;你若仍要入仕途,就明面上收你做学徒,你平日自己好好看书。”

    “我想入仕途。”谢崇意几乎没有想就决定了。兄长所知道的是他在书院里被洞主欺辱,可他还有许多事没有告知兄长。非但是书院里的先生嫌贫爱富,甚至于同窗,也是屡屡嘲笑他家境贫寒。提及爹娘总有诸多侮辱言语,这也是他不愿再去书院的缘故。

    对他这种寒门子弟来说,要想出头,只有做官了。他的野心不仅仅是混个举人得乡邻仰望,而是要做真正的官。

    所以他不能舍弃了这书。

    什么为天下苍生祈福,光宗耀祖,他没这个心思。只是知道爬得高,就无人可以再欺负他,才能以剑御敌,卸敌战甲。无论用什么法子,都好。

    谢崇华见弟弟没有半分迟疑,心中宽慰,“明日我便陪你嫂子回娘家,二哥提提。”

    “嗯。又要让二哥和嫂子操心了。”

    “一家人,说什么话。”谢崇华还要和齐妙打点礼物明早拿去岳父岳母家,让他进屋看书。见妻子不在房里,出了门见她正在喂羊,走过去说道,“喂这么多,小心撑着。”

    “我们要过年,咩咩也要过年的。”

    谢崇华一笑,这是什么歪理。齐妙可不管,喂了半篮子的草,等羊羔扭头不吃了,她才收手,“看来它吃饱了。”

    沈秀喂完鸡,见她将半篮子的草都喂完,皱眉说道,“让它吃这么多做什么,没了又得让那些孩子割了送来,还要吃糖,这买卖不值当。”

    齐妙问道,“家里热闹些不是挺好的吗?”

    沈秀看了她一眼,又瞧儿子。谢崇华怎会不知母亲又心疼了,拉了妻子回屋,跟母亲说道,“明日要去岳丈家,我们去备礼。”

    齐妙随他进屋后还没反应过来,进去见他没有立刻同她说年礼的事,才稍有察觉。一想婆婆竟又因钱财小事对她有芥蒂,自己的心也不痛快了,“要是以后你成了富贵人,娘怕还是不会舍得花钱的。”

    “节俭惯了,毕竟苦了那么多年。”谢崇华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自己夹在中间,时常要多想怎么让母亲顺心,让媳妇也不受委屈。想得多了,才发现这是个大学问。

    齐妙也不是头一回见婆婆如此,作罢不提。横竖不是什么大事,记在心里她自己会觉得憋屈。她素来洒脱惯了,不愿将这事放心里。

    她突然觉得自己也没法将婆婆当做亲娘看待,因为方才想这事时,她始终有一个念头——丈夫懂自己就好。

    这么一想,她竟觉得婆婆待她不亲的事扯平了。

    打点好年礼,天气实在太冷,齐妙决定早早梳洗睡觉。取了衣裳想起初二初三回娘家是元德镇的风俗,说道,“姐夫和姐姐也是明天回来吧?要给他们收拾好房间么?”

    提及这事,谢崇华脸上便禁不住露了淡漠,“他们不会来的。”

    齐妙想了想,“姐夫不让?”

    “嗯。”

    她撇撇嘴,“姐姐嫁他,真是可惜了。”大姐虽生得不是倾城倾国,但容貌算来,也是姑娘中上乘的。况且脾气又好,识得字墨,更重要的是待人也好。想到常宋,她都跟着丈夫一起心塞。

    她抱了衣服出去,见婆婆从姐姐住的房里出来,好奇道,“大姐他们说了明天回来么?”

    沈秀摇头,“没有。”

    “那娘为什么早早收拾姐姐的房间?”

    沈秀默了默,说道,“万一会回呢……”

    话里略有失意,又答得平常。却听得齐妙心有所想,婆婆身为母亲,是更疼儿子一些,但女儿终究也是自己的骨肉。虽然嘴上说嫁出去的女儿是客是客,但骨血相同,怎么可能真的当做是客。

    &&&&&

    翌日一大早,夫妻两人就回镇上了。

    从村里出来,家家户户门前都铺着红色纸屑,将严冬寒意都驱散了。出了榕树村走入小树林,齐妙拉拉他的手,展颜,“背我。”

    谢崇华弯身,背上一重,人已十分轻盈地跳了上来。白嫩的手环在眼前,拎着礼盒,随步晃着。

    比起两个月前来,这双手仍旧白净,可却没那时细嫩了。

    齐妙往上爬了爬,枕在他的肩头问道,“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还有两个月才是府试,随即乡试,真要到殿试,也是明年的事了。”

    齐妙见他无时无刻不想着科举,郁闷起来,“二郎,你心里就只有功名利禄么?”

    谢崇华听她话里有不悦,问道,“我上进些不好么?”

    “好是好……可我觉得如今也挺好的。”齐妙低声,“等你真的考了功名,就不能整日这样自在了。我倒不是要你原地踏步得好,只是……你日后真要做官了,少不了有许多莺莺燕燕要往你这贴,我到时又人老珠黄。唉。二郎……你不要纳妾好不好?你要孩子,我给你多生几个。不要给我添堵,像我爹待我娘那样。”

    哪怕是给过誓言,还是无法让她安心。兴许是太过紧要他,越觉得他好,就越怕往后他变了心。他对自己越好,也就越怕往后他冷淡下来。

    谢崇华耸了耸背,将掉落的她往上推了推,背着的手将她箍得更紧,“不要总是胡思乱想,家里女人会多,但多的只会是丫鬟。”

    齐妙听见前面那句还心高悬,听见后面的话已是笑开了,“还有女儿。”

    “嗯。”

    三言两语就能让人安心,这就是齐妙喜欢他的缘故吧。哪怕身体不是百人中最高大健硕的,可总让人觉得可以安然倚靠。

    出了小树林,齐妙才从他背上下来,一起往镇上走去。

    镇上热闹无比,往来走亲访友的,街上跑闹的孩童,穿得喜庆,街上悬挂的红灯笼更是红火热闹。

    莫管家早就领命等在了门口,等了半个时辰也不见人,齐夫人已经让人问了多次。正等得心中纳闷,可算是在巷子里见着人了。男子清瘦高俊,女子俏绝可人,郎才女貌,可不就是要等的人。随即往身后喊道,“老爷夫人,姑爷小姐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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