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想到这里,他脸上笑容更盛,展开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姐旅途劳累,不妨先进店歇个脚,饮些茶水,再决定是否住店……”
不等小伙计说完,胭脂腾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腰间取出十两银锭,随手朝他扔了过去,说:“住店。”然后径直朝客栈里走了进去。
小伙计攥着银两楞了一瞬,看着她果断的身影渐远,这才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大声道:“小姐,我这就把您的马匹牵到后堂马厩里去,保证喂养得又肥又壮。”
客栈里新来了客人,还预付了银钱,老板与小伙计都很是高兴,服侍得极为周到。还没等她开口,小伙计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大木桶的热水,用于梳洗。年轻的老板娘更是热心,看她只随身带着个小包袱,还特地为她送来了一身干净的换洗衣衫。
也是,连日风餐露宿,一身上下脏得紧,这不,连头发都打结了。见了满满一桶热腾腾的水,胭脂很是向往,有些感动,墨绚国的国民真的很亲切,待人像待自家的亲人一般。
“小姐,这是我新制的衣衫,未有穿过,请您将就着换洗。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小庄就在楼头候着。我先下楼让厨房为您准备膳食。”老板娘放下衣衫,眉似弯月般笑起来,脸上立时多了一对梨窝。
小庄应该就是那个小伙计吧!胭脂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感触,朝热情的老板娘道了一声好,并送她出屋,拴门开始梳洗。
去了衣衫,解散了发丝泡在热水里,寒气顿消,一身上下舒畅不少,胭脂靠在木桶边缘,琢磨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他。水金城是墨绚国与苍隐国接瓤的边境小城,虽然不大,却也较为繁华,想要找个人并不一定容易,尤其自己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环境。看那老板娘挺热心的,这客栈位于小城中央,极为显眼,想来平素里来人不少,或者可以拿着画像问问她是否曾见过他。
因为心里装着任务,辗转地想来想去,不知不觉水已凉透,胭脂踏出浴桶,先前倦容一扫而光,换上干净衣衫,套上外裳,穿上厚靴,闭门而出,蹬蹬蹬地下了楼。
下楼时,小伙计笑眯眯地向她打了招呼。找了靠窗的桌位,刚一落座,老板娘便端来了菜饭。“小姐,请慢用。我这就带人为你收拾房间。”
胭脂点头默许老板娘的话,望着桌上的三盘搭配适宜的小菜、一碗白生生的大米饭、一壶冒着白烟的上好茶水,心想什么叫宾至如归,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二十几天赶路,日夜不分,哪里有时间让她停下好好享用一顿像样的饭菜?如此精致的饭食摆在眼前,着实让她动心。
饭菜生香,举箸挑食入口,细细咀嚼,清甜回甘,果真好厨艺!她记得小时候娘亲所炒的小菜也是这样美味的,清嫩中带着让人回味的甜味儿。
“小姐,还合您口味儿吗?这可是我们墨绚国的特产——甜包菜,别处可是没有的。”小伙计一边收拾着邻桌客人走后留下的残局,凑过来道。
“甜包菜……”她下意识地念道,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幕清晰的画面。
“娘亲,这是什么菜?真好吃。”饭桌上,小小的她扭动着身子,扒了一大口白米饭,仰着头问娘亲。
“胭脂,这是娘亲家乡的甜包菜,可是你爹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哦!”娘亲温柔地回答。
“爹爹,娘亲说这是甜包菜,对吗?”她再仰头问坐在娘亲对面的爹爹。
“嗯,是甜包菜,是小胭脂最喜欢吃的甜包菜。”爹爹摸摸她的脑袋,肯定地道。
“爹爹,那你明天还买甜包菜给我吃吗?”她又问。
“只要你喜欢吃,爹爹明儿个再买便是。”爹爹为她夹了几片到碗里,宠爱地道。
一家子围桌而坐,笑得很开心。
她记得甜包菜,记得那些想要忘记却不经意间就能被唤醒的味道,这是一种久违的幸福。她默默地品味,默默地回忆,默默地遐想,没有一点声响。这教一边擦拭木桌的小庄看得不知所以,认为她是个难以捉摸的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