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余乐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表姐陆琳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
当时是陆琳、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余乐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余乐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接着余乐就向她们打听起他表姐的事,这是他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之类的。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陆琳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余乐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陆琳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陆琳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余乐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余乐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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