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只能扛了。
可就算是扛,两个人的话,那也十分吃力,因为路又不太好走。
余乐本来还考虑过把猪身卸开成几瓣,分几趟弄回去的,但这地方不好动手拆卸,想想还是算了。
他拔下腰上的工兵铲,在旁边找了一根胳膊粗的笔直的树木,举起工兵铲,三四刀就把它剁下来。
李志在旁边看着,忍不住赞叹:“好家伙!你这些工具可真实用呢,既是铲子又是刀!另一面还可以当锯子!”
余乐道:“这种工兵铲,军用的,李哥应该见过的吧?”
李志道:“见过,这是咱们国家军队制式的吧,我以前买过一把一代的,是木柄的,不像你手上这把这样可以折叠,我把工具都是放在车上使用的。开车嘛,路况难料,总要预备它有用得着的时候。”
余乐道:“这种是第三代,我仔细看过了,是真品,很结实的,功能也多了不少。我手上一共有两把呢,李哥你要喜欢,回头我送你一把。”
“真的?那就先谢谢啦!”李志对于这种实用性的物品,倒是不推让。
余乐把树砍好,两头锯平,做成了一根木桩子。然后又钻进林子里,砍了一把大拇指粗的藤条回来。
随后他跟李志一起,把藤条编成一个绳圈,一共编了三个,然后把猪身抬了起来,放进绳圈里去,脖子一个,前胸一个,后腰一个,又把那条木扁担穿进去,这样就能扛了。
两人一起试了试,一起使劲扛起来,感觉还行,还受得了。
余乐把阿卡上了保险,与那工兵铲一起递给两个女人来拿。吩咐她们不要乱碰他的枪。
因为是下山的路,猪身的重量特别往前坠,所以余乐选在了前头扛,这边比较费劲。
他比李志年轻,比力气,还是胜他不少的。
一路走走歇歇,两人好不容易才把这几百斤的黑猪弄回了营地。
营地的女人,早赶出来迎接余乐几个人。见到这样一只大野猪,个个都好奇不已,唧唧渣渣的问个不停。又有人觉得那一对半尺长的大獠牙长的漂亮,皓白如玉的,要掰下来当装饰。
余乐和李志把人驱开,然后在水边开始解剖起来。
趁着猪肉新鲜,以及两拨人刚刚重逢,这是一件值得喜庆的事,所以两人决定今晚弄一顿猪肉大餐来吃。
这些女人们,不给她们分派点事,她们就跟个木头一样,不知道干什么。个个还都围上来凑热闹,干看他俩杀猪。
于是李志开始对他们的人发号施令。
“沈娟你负责洗蘑菇!”
“青兰你快点去烧水,烧多些,越多越好。”
“碧妍,你去把我们以前采的香料找出来,洗一些,等会调味。”
“慧云,那袋子里的野淮山,刮干净,今晚全煮了。快点快点,天要黑了,我们要弄好这顿饭吃!”
余乐当然也不能让他的人坐在一旁做客,吩咐道。
“秋秋,你另外挖个灶,煮些凉茶吧。”
“老姐,你陪沈姐洗蘑菇。很多泥,洗仔细点。”
“舞姐,你就在这里打帮手好了。”
“菲菲,你把咱们的东西拿出来,比如盐呀酒呀什么的,问那些姐姐阿姨们有没有需要的。”
这分派一下去,然后几个人才各自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