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演化成的吗?那咱就当它是一种还带着恐龙特征的鸟得了。吃!吃他娘!”
我拔了拔羽毛,不禁赞了一句:“哇!你们看,这肉白扑扑的,好嫩啊。不吃简直就是浪费!丫头,快拿刀来,咱们去海边解剖去!”
“哎!好!”可心在吃上面,倒是跟我最合拍的。记得当初不管是吃鳄鱼肉,还是其他什么乱七八遭的野货,都是我俩一起首先尝的鲜。吃过了说味道好,其他女人才捏着鼻子尝试。
我表姐拉住我:“这种生物,人类史上就没人尝试过,你不怕肉里带毒素什么的啊?”
“这个么……倒是不好说。不过,可以拿只小白鼠先试一试。”说着,我的目光,就下意识地看向那几只小狼犬。
可心以为我要打这些小家伙的主意,急忙护住,道:“别!不许拿我的宝贝儿当小白鼠!噢对了,我记起来,中午打死这只龙鸟时,流了很多血。当时壮壮和小可,都舔食了不少。”
我闻言,便向壮壮和小可使唤了两声,见它们都活蹦乱跳的,欢得很。
于是就笑了:“那么就没事了。就算这玩意儿有毒,那也是毒在血液中,既然狗吃了半天没事,那就证明没毒,可放心食用!”
我表姐等女人,对我这种百无禁忌,一切活物都能当食物的人,已经是无可奈何,只能随我去了。
说起来,我倒还真没什么忌嘴的。
想当年野外拉练,丛林求生是一项很重要的训练功课,那年头,我什么玩意儿没吃过?
我都不愿给这些女人讲述我当年那段英勇无畏的吃货史。我怕把那些奇形怪状的食物与吃法说出来,能让她们半个月都食欲不振。
我领着可心,把这只似鸟龙抬到了海边,进行解剖。
首先拔光了羽毛,然后剁头去尾,内脏也全部掏掉不要。
两百多斤重的,光要一具躯干,剥些精肉下来,我们几个人,就已经吃不完了。
其实若担心一种未知食物(动物),不确定能不能吃,那么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只吃它身上的肉。头、血液、内脏以及一切的零零碎碎,全都扔了不要。
因为就算藏毒,那也绝对是藏在血液与各种内脏器官里面去的。而肌肉,则是最干净的一部分组织。
我记得那让人冒死都想吃的河鲀肉,说什么‘一朝食得河鲀肉,终生不念天下鱼’的。它就是这么个吃法。把最毒的内脏和血液去掉,只吃鱼肉。
“你那几个姐姐啊,就是思想太顽固,敲不开窍。你看这明明就是一只大鸟嘛。内脏什么的,都没多大区别。有肝有肾有心脏的。这东西都不吃,以后要是都这种食物,那她们是不是要打算信佛吃素啊?噢对了,丫头,你等会吃不吃?第一个吃恐龙肉的人,那也是很有谈资的哦!到时回家,你可以跟你的同学,吹上三天三夜的!”
“这个……我已经当了第一个打死恐龙的人。那第一个吃恐龙肉的人的头衔,就让给臭坏蛋你吧!”
“……胆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