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对于那头步态龙钟,并且吃素的大家伙,余乐是无所谓的。
不至于害怕它。
吨位虽大,行动却不便,余乐惹不起,也是可以轻易避让的。
它就算吃高粱吃到这边来,余乐也能带人从容地撤离。
并且余乐也对它没有威胁。
如果说它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块高粱地,是它家的粮场或菜园子。
那么余乐向它索要一两天的口粮,估计它也没有多大的意见的。
体型跟度量,多少成正比的吧?
可是当那四只恐怖的猎食者出现之后,余乐心里就忍不住打咯噔了!
他认识它们!
前不久,刚刚到达长江口时,队伍还遭遇过一遍!
当时还差点遭了殃,余乐就被赶到水里去,差点把小命给扔了。
那是有史以来,陆地上最霸道的猎食者!
这么说,没毛病吧?
起码在这个星球,这个时代,它绝对是站在食物链最顶尖的一位!
霸王龙!
两大两小,一共有四只之多。
大的两只,能有二十吨左右,小的两只,矮了一个身型,但看起来也得有十来吨!
这肯定是一个恐龙家族,一对夫妻,领着两对还未成年的孩子,出来狩猎来了。
且看它们来势汹汹,明显是有备而来,从山头后一转出来,便围着那大块头,有组织性地发起了进攻!
霸王龙很大,捕食者中的超极巨无霸。
像余乐这种人类,对于它们来说,渺小得简直不值一提。
估计就算两者撞上脸了,对方也没想把这些人类当主食,顶多当个新鲜小吃,塞一下牙缝。
这就是体型上的巨大差别。
估计霸王龙看人,就跟人看只小老鼠差不多吧。
可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在那只两百多吨,不知是叫梁龙还是叫腕龙还是什么变异龙的大块头面前。
二十来吨的霸王龙,体型就又小得有点滑稽了。
对于余乐而言,明明就是两种大到需要他仰视的大家伙。
可放在一起一对比的时候,又能明显地区分出大小来。
霸王龙大,那巨龙,比它更大得多!
形象地比较,就像几只野狼,跟一头大水牛放在一起看一样。
四只霸王龙,个头才刚够得着那巨龙的胸口。身体则小上好几倍。
然而,如此大的体型差距,这也并不妨碍那种凶残的捕食者,对它们的大猎物,进行捕杀。
这就是狩猎者与猎物之间的角色定位吧。
那巨龙很恐怖,体型大得让人望而生畏,甚至也应该大得让霸王龙也望而生畏。
可惜巨大而笨重的体型,限制了它的行动能力。
大脖子大脑袋大尾巴大身子,一抬腿一转身,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估计智力也不怎么样,这种食草的造粪生物,绝对是体大脑小,智商肯定比不过同一块土地上生存的肉食动物的。
因此,就注定了它的命运。
在霸王龙眼里,它不过是一块无比巨大,打下来,吃到发臭都吃不完的美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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