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卡尔在这亚丁广场上说书十多年,倒也不靠着这个谋生。
他年轻的时候在城主府当职,一干便是一辈子,六十岁退休,说书也就是个闲暇时候的爱好。
不过虽然是个爱好,他却也做成了别人学不来的绝活,凭借着有趣丰富的故事,紧跟热点时事,成了亚丁广场上乃至整个混乱之城最受喜爱的说书人。
当然,在城主府当差那么多年,就算是退休了,自然也能听到些普通人听不到的事,经他嘴里这么一说道,就成了故事。
所以,老卡尔是大家公认的有见识的人。
听他这般夸赞朗姆酒,不少爱酒人士也是纷纷露出了感兴趣的神情。
“卡尔老爷子说的没错,我去年去法克部落做生意,想买老西姆大师酿造的朗姆酒简直太难了,全部被皇室和贵族分完了,很少有在市场上流通的。”一个地精商人附和道,降低了几分声音,接着道:“现在就更难了,法克部落发生了政变,商人都不敢去了,市面上的普通朗姆酒价格水涨船高,高的吓人,假酒横行。”
“现在想喝道真的朗姆酒可不容易,不说是老西姆大师酿造的,只要麦老板能够带回原产于法克部落的朗姆酒,那也远胜于现在市面上的那些不知产自何处的朗姆酒了。”老卡尔同样感慨道。
除了说书,这喝酒是他的第二大爱好。
昨天晚上和老朋友喝酒,他刚听说了法克部落这几天发生了一件大事,流浪在外的公主回到了部落,杀死了弑君者盖理,揭露了兄长的魔鬼行径,登上了巅峰王座,成为法克部落第一位女酋长。
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好的故事了,只比伊琳娜带领暗夜精灵反出风之森林,千里迁徙来到混乱之城差一点。
故事有了,但如何将它精彩的说出来,才是最考验说书人的事情。
如此曲折精彩的事情,完美承接了他上个月说过的弑君者与弑兄者的故事,这神一般的转折和发展,着实令人出乎意料。
他已经准备好耗费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去打磨这个故事和剧本。
当然,这种时候来点好酒,说不定便能够促进自己的灵感爆发,所以今天特意来麦米餐厅喝酒,既然推出了朗姆酒,当然要好好试试。
不光是喝酒的,麦米餐厅歇业四天,可让不少把麦米餐厅当自家饭堂的熟客馋哭了。
“呼,叔叔,你看你出个门磨蹭的,要是再来晚一点,咱们今晚可就吃不上火锅了。”温妮莎拉着亚伯罕拍在了队伍后端,踮着脚尖清点了一下人数,确定他们能吃上后,才松了口气道。
“这……这些家伙来的还真早……”亚伯罕大口喘着粗气,马车停在五百米外,小跑这么一段路,还真是要了他的老命。
“人生那么短,错过一顿就少一顿,当然要赶早啊。”温妮莎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望着餐厅的方向,有些羡慕道:“还是羡慕餐厅的小姐姐们,每天不用排队,而且一日三餐一顿都不会落下,实在是太幸福了。”
“人家工作可忙着呢,一天那么多客人要招待,而你只看到了吃吃吃。”亚伯罕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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