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你小子会不会说话?”陆屿气得直瞪眼,“我只是想写一封家书而已。”
“行行行,一封家书浪费了几十张信纸,看你这么纠结,我还真以为你在写遗信呢。别瞪眼,稳住情绪,小心又把皮绷裂开……你现在的情况你自己应该也清楚,短时间内是没可能接受第二轮植皮手术了。”沈洪武听陆屿这么说,立即松了口气。
林益阳走的时候把陆屿托给他,只说了一句话:“人我是活着给你的,我回来的时候你也要交还一个活生生的人给我。”
这些日子以来,沈洪武每天都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生怕陆屿出什么意外。
他和林益阳约定的时间期限是一个半月,这时间早已经过了,林益阳没回来,他也是一天担心过一天。
“那混蛋小子还没回来?”陆屿强自镇静下来,翻开一页新的信纸,一笔一划地写了个抬头。
“应该快回来了吧?”沈洪武道。
“嗯,他是因为我才走这一趟的,对吧?”陆屿一边问一边继续写。
沈洪武犹豫了一下,道:“他说要是你问这事儿,就告诉你他不是为你。”
陆屿的笔尖一顿,薄薄的信纸立马被戳出一个细细小小的洞,墨一浸上去,就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小圆点。
陆屿掀起上面那页纸一看,下面那一页还没写字的信纸上都多了一个小黑点儿。
他叹了口气,又把最上面一页抚平整了,继续在上面写字。
“不浪费了。将就写吧。”陆屿道。
沈洪武觉得奇怪,先前为了写信一下午报废数十张信纸眉头都没皱一下的陆屿,现在竟然连污了的信纸都不撕掉继续写,陆屿这举动有点反常。
一个突然爱完美的人却接受了他平时不可能会接受的缺陷和瑕疵…
沈洪武踱步过去,伸长脖子看了看陆屿写的那封信。信上已经有两三行字了。
沈洪武默默看完,表情立马变得很古怪。
这信无论是从抬头还是内容看,都怪。
“你,你,你在用林益阳的口吻写信!”又看了一会儿之后,沈洪武终于看出了端倪。
“那混蛋小子差不多一个月会给小王写封信,他没回来,我也想要和小王说说话,之前我一时冲动,想要用自己的身份去写这封信,可是我思来想去都不太合适。
如果我用自己的身份写家书,小王知道我还活着,她一定会来寻我。
如果大王也在,大王也会来。
我在世人眼中,已经是个死人;哪怕苟延残喘,也撑不了多长时间就要归西了。
与其给了她们希望,又让她们坠入绝望痛苦,我宁愿她们不知道我还活着。
可是用这小子的名义写信,我就相当于多了一层保护色,既可以跟女儿说说话,也能了无遗憾的走了。”
“林益阳一定会把新药带回来的,他不会让你死的,我也答应过不会让你死。”沈洪武一字一顿道。
“你们不说我也猜得到,混蛋小子要去的地方相当危险,他这趟极有可能会有去无回。他希望我不死,我同样也希望他不要死。
在小王眼中,爸爸已经是个死人了,可林益阳却是一个大活人,如果他为了我这么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冒险死了……小王会伤心难过痛不欲生,生离死别,她幼时已经经历过了,那会儿她还不太记事,痛苦没有那么重。
可现在她九岁多了,完全懂事了,要是再经历一次,我怕她会承受不住这个打击。
沈洪武,我有件事要拜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