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时间紧迫,我和陆叔没有说的太多细节。
其实车掉下水库之后,我和另一名目击证人几乎在同一时间跳进水库捞人。
水库水很深,我们潜下去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找到车的时候,我在后车门附近,他在前车门,我俩几乎是同时拉开车门把车上的人拖了下来。
我拖那扫墓人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不对,那不像是一个刚刚死亡的尸体,他当时的身体已经有些僵化。”
“在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又仔细看了看被另一人拖着的那年青司机的尸体,那司机的头软软的靠在那人肩膀上,在上浮的过程中,一起下水救人的那人累了,换气的时候,试图把那司机换到他的另一边肩膀上,结果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司机的脖子好像有一定程度的扭曲,放在左肩上看不出,放到那人右肩上时却出现了一个古怪的间距……
水下视线不太清晰,我也没及细想,现在仔细再回想我便想通了,这种情况只有一个种解释,那就是死者的脖子某段骨节有断裂状态,所以哪怕刚死,也无法正常左右扭动。
扫墓人是早就死了的,司机是自己弄断自己脖子死掉的,查一查两人口鼻腔及喉头有没有泥沙及水中杂物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真溺毙的人口鼻腔及喉头会有随呛进去的水时残留下来的泥沙和杂物。
我撞击那车时已经预留了足够的空间给他,司机却不踩停车反而踩油门把车开下水,只能证明车上的尸体和他有关,他心虚之下误操作或者本就想借这操作逃逸。
他跌下水之后,我们就紧随着跳了下去,他眼见无法逃离,知道被抓也难逃一死,更知道我会逼问他关于车队里其他五辆车的去向的事,为了保他的主子,也为了陷害我,所以他自己捏断了自己颈骨……想让我百口莫辩,不再去查另外五辆车,给他的主子干净地断后。
可是他没有想到,临时起意的局,都有破绽,是经不起推敲的。
可能这局设给任何一个人都会成功,因为别的人没有那么细致的观察力,也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拿到解剖尸体的同意批示……
可是我能。
只要解剖尸体,证明了扫墓人的死亡时间,也就证明了司机携尸体逃窜的事实。
司机颈骨断裂是致死因,我是和那目击证人一起入的水,他可以证明我们在下潜过程中我没有沾手过司机,就足以证明他一不是溺亡,二不是我下手弄死的。
当时水下就一尸体,我和目击证人还有司机,我和目击证人一直在一起,只有司机在坠落过程中有机会和时间弄死自己。
所以这案子想破也很简单,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难。”
公安们焦头烂额地开完安案情讨论会出来之后,案子已经被林益阳自己给破了……
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益阳。
这人和人还真的不一样啊,他们觉得起码要查个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能查出眉目的案子,这少年竟然只用了几个小时就自证了清白。
所有对他不利的证据被一份尸解剖报告推翻。
扫墓人死于一天前,就在林益阳拿出方案时候尸体上已经开始出现尸斑。
司机的颈骨确实是断的,而且从断裂处是由右向左断裂的,根据痕迹判断,只有司机本人能搞出那样的断裂伤……
林益阳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