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浅是个失去记忆的女人。她二十岁之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记得自己刚从病床醒来,就有一位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浅浅”。
那个女人自称是沈浅的母亲。沈浅告诉那个女人她没了记忆,女人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并不因沈浅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沈浅没有爸爸,在她以后的记忆里,她与她母亲相依为命。沈浅的家境不好,沈母没有固定职业,加上还要反复治疗身体,经济已经是捉襟见肘了。沈浅自醒来以后,疗养了几个月后就又重新拾起课本,做了一名高三学生,毫无杂念地去认真学了一年,虽然沈浅年龄很大了,她有记忆的那一年,是她的二十岁。
沈浅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沈母有些不痛快地说是下楼梯,摔了下去所致。沈浅就信了。沈浅也有问过自己以前的事情,沈母也会一个一个给她讲些琐事,然而家里却没有一张曾经留下的照片,让她寄物思忆。
头几年,沈浅还是会好奇自己的曾经,主要是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九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部,并排九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只是自己的右耳却只有老实巴交在耳垂中部的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沈浅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殆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过得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
沈浅将来会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沈浅在同一胡同的女孩菁菁时不时地说她杯具,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沈浅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农民来着,选了农业大学,不想成绩不能达到要求,只能被学校分配到兽医专业。这也就罢了,做兽医就做兽医吧,偏偏她被一位专门搞“兽种杂交”的导师看上,收为门下做了关门弟子,天天研究不同品种的动物杂交。
经过几年的认真贯彻学习,沈浅算是有些半斤八两了。于是出师,在一家小型宠物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妇产科兽医,专门给动物接生的动物保姆。
25岁那年,沈浅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的公狗。同事兼闺蜜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杂种牧羊犬。
要知道虽然牧羊犬很贵,但是杂种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给人吃的。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杂种,还很有爱的给他取名“混血儿”。
想必是越低贱的狗,越懂得讨好主人,混血儿总是温温顺顺地蹭在沈浅的脚下,匍匐着。沈浅上班它就趴在医院门口,沈浅下班它就跟着一起回家,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这人狗俨然是“相恋”了。眼看李美丽年前都结婚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混血儿”。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我说浅浅,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也别指望狗能当男人使啊,你还是得靠男人有个家。”
沈浅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杯具加餐具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当初高三复读时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沈浅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李美丽与高长丰也是沈浅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点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高长丰是特警,是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
一说到男人,坐在沈浅旁边的混血儿就不愿意了,直接朝高长丰“汪汪”吼着,那声音别提多洪亮。这狗的占有欲可不是一般强。
“得,这狗倒是把她当母狗使了。”李美丽一脸无奈。
沈浅立马指着李美丽,对混血儿发出命令:“去撕她裙子。”
“汪汪……”混血儿四腿离地,飞奔向李美丽,李美丽吓得夹着裙子直往外跑。沈浅见状,哈哈大笑。
沈浅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这家医院在隔壁的副省级市里有总部,总部一时人力周转不灵,想调几个兽医过去。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名额之中。李美丽自然是高兴,主要是高长丰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至少相聚的时间比以前多了。而沈浅的五年记忆里,似乎从来没离开这个地方。这是个小城市,经济一般,人文一般,默默依附着邻市。
沈浅也想见见世面,回家跟母亲商量,不想遭到沈母断然的拒绝。在沈浅的认知中,沈母是个淡定坚强的女人,她如此的反差,倒使沈浅沉埋很久的好奇心被掘了出来。
难道她的记忆在邻市吗?沈母那眼神中的不淡定,深刻地表露出:是的,沈浅的记忆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探索,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略有吃惊,看着沈母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见沈母说:“邻市是一线城市,首先,你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然后,你在邻市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沈母明确指出了,她的记忆果然在邻市有一部分。沈浅愣怔看向沈妈妈,沈母却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那上面是个男人的照片,头戴整齐的军帽,肩章版面底色为天蓝色,上面依稀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一丝不苟地对着摄像头。
沈浅疑惑地看着沈妈妈,沈母说:“这是你父亲,他就在邻市。”
沈浅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她们要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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