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吹灯会”的事,庄严没跟任何人提起过。
那是属于一群爷们的隐私。
当兵的也有眼泪,当兵的也有伤心的时候,当兵的也不是真的铁打的,谁没个七情六欲,谁没点亲情爱情和友情?
庄严知道,这种“吹灯”的事情在扫雷队里不是第一桩,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桩。
那就让这些扫雷的爷们保留一点点自己的小秘密,让他们有个发泄的地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哭过了,也就过去了,第二天可以轻装上阵,不至于在雷场上分神。
两个礼拜的探雷基本训练之后,进入了实拆的阶段。
这天晚上,韩自诩和扫雷一队的队长孙泽文宣布,明天“猎人”分队可以跟随一排去12号雷场,先看看,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让他们尝试一下亲自上阵排雷。
消息一经宣布,那天晚上不少人都睡不着了。
上雷场。
这就是所有猎人分队队员期盼的,但是毕竟是性命攸关的事,难免也有紧张。
特种兵,特就特在必须比普通的士兵懂得更多,学得更精。
庄严觉得自己如果不能亲自拆下一枚真地雷,还真不敢跟人吹自己就是什么鬼特种兵。
年轻人总有英雄情结,庄严也不例外。
他崇敬扫雷队的那些老兵们,那些在雷场里,在死神身边穿梭而过,安然归来的英雄们。
万剑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庄严对进入死亡雷场排雷的理解就是这样,牛逼地进去,然后全身而退,牛逼地出来。
作为一个特种兵,一个真爷们(至少庄严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经历过一点玩命的事,怎么敢挺起胸脯挂上闪电利剑的臂章?
不配!
第二天一大早,庄严没等起床号吹响,早已经穿戴整齐,而且洗漱完毕,站在营地里静静地等。
山里的风从庄严的耳边吹过。
庄严觉得今天自己的感官变得比往常敏锐不少,他能听到风掠过树梢发出声音里的每一丝变化。
这令他十分高兴。
感官变得敏锐,这可以避免更多的危险,尤其在雷场。
其实庄严不明白的是,之所以变得敏锐,是因为他处于一种紧张和亢奋交织的状态下。
亢奋就会刺激人的感官,让它们变得更灵敏。
“哟!”罗兴起床走出帐篷,一眼就看到了庄严,说:“你小子今天那么早?”
“班长早啊!”庄严说:“睡不着了,今天要上雷场。”
罗兴拿着口缸牙刷,肩膀上搭着毛巾,从炊事班里打了点水,挤上牙膏,蹲在路边开始刷牙。
一边刷,一边说:“12号雷场是新雷场,不过难度不算大,地势相对平坦,你们是新丁,还是不要去太复杂的地形上扫雷,12号雷场适合你们。”
庄严说:“那就是说,没什么挑战性的?”
罗兴吐掉口里的牙膏水,抬头看了一眼庄严道:“说是难度相对低,但是对于排雷工兵来说,每一颗雷都必须用最谨慎的态度去对待,别掉以轻心,记住,如果掉以轻心,那会让你丟命的!”
庄严点头道:“我明白,老大。”
“嗯,孺子可教!”罗兴经常用这句口头禅表示他对训练的满意程度,这已经是最高的夸奖了。
“你是分在我们一班,到了那里,跟好我,记住,就算走路,也要踩着我的脚印走,我没踩过的地方,你就别踩!”
庄严心想,罗兴这人虽然说话粗粗鲁鲁,但是要说人是真没话说。
从这句简单的话...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