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帖街是港岛的喜帖街,这首歌虽然是我写的,但你们港人对喜帖街的感情肯定比我这个内地人深!这首歌的MV,你们找港岛的编剧和导演来拍,肯定比我这个内地人想的剧本更好!至于另外两首歌,情歌而已,你们公司在这方面经验丰富,拍过不少情歌的MV了,相信你们肯定有这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
本来是不想费脑子,想偷懒躲清闲的托词,被肖遥这么一说,听起来反而像是肖遥为了顾及YH公司以及港人面子而自谦,凭白又多赢得了一份好感。
三首歌都录完了,MV不用理会,肖遥暂时没有事情了,便再次联系了林景良。得知林景良已经将手头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次日就可以启程前往内地时,肖遥也放弃在港岛多待一天的计划,在第二天汇合了林景良,跟他一起启程飞回了申城。
申城是肖遥的常住地,林景良是肖遥请来的美术指导。离开港岛来到申城,肖遥在林景良面前就从客人变成了主人。肖遥不仅提前给林景良订好了酒店,在飞来申城后,还做为导游带着林景良在申城玩了一天。
林景良跟肖遥来内地是拍电影的,所以两人只是在到达申城当天休息和游玩了一天,从第二天开始,两人就开始进入到工作状态。
次日一早,肖遥就带着林景良一起来到了年轻人影视公司,召集电影项目的相关人员开会了。
做为电影的出品人、制片人兼导演,主要角色的演员、拍摄地、剧组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这些事情都是肖遥需要亲自参与拍板决定的。但是电影剧组是一个很庞大的组织,涉及的事情和人员非常多,肖遥也不可能一个人做完所有的事情。一些不是特别重要的人和事,以及一些重要事情的前期准备工作,都是交给其他人负责的。
肖遥这次召集相关人员开会,除了将林景良介绍给大家,也是正式宣布电影筹备工作进入到实质阶段。在此之前,肖遥在公司里找了几位有着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做为电影的联合制片人,提前物色了一些剧组工作人员的名单。
在影视行业中,像是摄影、灯光等一些幕后工种,还有很多是师父带徒弟的那种传承做法,一些比较有名的摄影师、灯光师也习惯与一些固定的搭档伙伴合作,所以一些部门的选择都是一整个人团队。
由于之前说好电影中与电影美学有关的都交由林景良这位美术指导负责,所以那么服、化、道、灯光、摄影部门的工作人员选择上也需要听取林景良的意见。肖遥便干脆将这些候选的人员资料都交给了林景良,让行业经验更加丰富的林景良先挑,自己后面再从林景良中意的人选中做最后的选择。
剧组中与美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交给林景良先选,演员方面则并没有这方面的顾虑。选角方面,肖遥已经委托给了一家选角工作室,他们也已经有了不少的备选,就等着肖遥敲定试镜的时间后通知那些候选的演员们来试镜了。选角是肖遥自己负责,林景良参不参与都可以,参与的话也可以提供意见,但是拍板的就是肖遥了。
现在选角工作室那边给出的备选名单是他们已经筛选过的,肖遥看过资料后也基本满意。肖遥自己再进行试镜的话,并不打算再搞好几轮的试镜,如何感觉合适,一场试镜就定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选定角色的演员后要跟演员签约,所以肖遥便让公司的法务部门提前把合同文本先做出来,准备试镜时带着合同文本一起去。如果试镜时感觉合适,当场就可以谈条件签合同。
不过当法务的人员将合同范本打印出来,肖遥看过之后却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
虽然肖遥的影视公司名字叫年轻人,公司的几位股东也全是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但并不意味着公司里的员工的都是年轻的菜鸟新人。
公司法务部门的负责人是一位行业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法务这边拟出的合同很细致,甚至比一些行业内普通的合同都要细致,避免了很多漏洞。但是肖遥仔细看过之后,还是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并不是合同的问题,而是肖遥自己的问题。一般给演员的合同,除了片酬外,拍摄期间的各项待遇也是明确规定的。法务给出的合同中,给演员的待遇也有提到,就是按照一般的行业标准来的,本来不是什么问题,但是肖遥看过之后,想起了自己去找林景良时自己主动提到的拍摄地条件会比较艰苦的事情。根据自己所设想的拍摄地在晋西北高海拔少雨干旱且比较偏僻的地方,合同中所列明的那些待遇自己到时候有可能根本就提供不了!
“林老师,”看完合同范本之后的肖遥转头对林景良道,“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先选景,再来挑选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我当然没什么问题。”林景良笑道,“不过我记得在我家的时候,你跟我说过你是打算先试镜,确定了主要角色的演员之后再出发去选景的,为什么忽然改主意了?”
“因为我觉得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不在乎拍摄时的条件的。”肖遥苦笑道,“我怕拍摄条件太艰苦了,有些人不愿意去。当然,我可以提前跟他说拍摄地在大西北,条件很艰苦,可以适当的在经济方面做一些补偿。可这些东西太抽象了,艰苦是有多艰苦,我现在可说不出来。所以我想先选好景,了解拍摄地的具体情况,知道我们到时候能够提供给他们什么样的住宿和饮食标准,这样摊开了跟他们说才比较好。免得合同签了,有人到那里一看,觉得实际情况跟自己想象或者我描述的不一样,觉得被骗,到时候闹纠纷可就不好了。”
做为演员,肖遥拍电视剧是叶嘉颖推荐的,合同是叶嘉颖帮忙签的,拍摄地在影视城,拍电影《127小时》是叶嘉颖导演,经纪人方依然帮忙签合同,肖遥自己也没怎么仔细看。做为导演,肖遥拍摄电影短片是在城市里面拍的,动画电影是在工作室里做出来的,都不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跑酷电影也是在城市里拍的,而且具体的合同方面是经验更加丰富的木英负责的,肖遥就没怎么管。所以,肖遥之前一直都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
“好啊,你是导演,我听你的!”林景良摊了摊手道,“不过我记得你说过演员试镜的时间都定好了,你打算怎么办?”
“那就只能改试镜的时间了。”肖遥道,“我说不想改试镜的时间,但并不是不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