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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四章 骊山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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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文本接着道:“三省六部皆可以参与,各部拿出自己的方略,递交骊山,而骊山会根据各部的方略好坏来选择,当然了承包下来的成本也都是朝堂的,不论谁先将车站拿下来,能给朝中带来的利益将是巨大的。”

    说罢,他看向马周,解释道:“这就是骊山往后十年与朝中的关系,御史觉得如何?”

    马周笑道:“这骊山也不用再出本钱,坐拥铁路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吸收财富,好手段,不愧是我大唐最年轻的县侯,佩服佩服!”

    这声佩服的语气不是太好,众人神色严峻。

    朝野上下,也纷纷为了铁路开始合计,各部已有人开始谋划了。

    朝中买不起铁路,骊山的开价实在是太高了。

    这关中也只有骊山这样的地方有这等财力来建设铁路。

    先前还有人痛骂骊山公然与朝中分赃,现在这些声音都被铁路经营之权给盖下去了。

    坊间的议论一浪更比一浪高。

    现在的骊山是关中最富有的人家,据说这位县侯将骊山挖空了,才能藏得下他的银钱。

    仙人的家就在钱山之上。

    现在已没有人再去讨论世家了,世家已成史书上的一笔记录。

    现在人们讨论的是骊山。

    县侯常说财富来自学识,骊山的财富都是从学识中来的。

    想要财富,就要去学骊山的学识。

    贞观十七年的十一月,这天晋王李治举行了及冠典礼,当即陛下赐字为善。

    李世民将曲江池旧址的一处苑囿送给了李治,这里是汉时上林苑宜春宫的旧址。

    李治不喜欢宜春这个名字,身为骊山弟子,他将其改名为学术苑,从此这里就是晋王府邸了。

    宫里的工匠们刚将这里建设好,李治与狄仁杰走在这处新家。

    公孙小娘很开心,身为婢子,除了晋王,她已经成了这里地位最高的人,是这里的仆役与婢女的头。

    而且她有了自己的房间,这样也就不用像当初住在崇德坊的那样,因为自己的一些小举动打扰到晋王殿下看书。

    纪王李慎也在这里,他很羡慕这位皇兄,而且皇兄也在这里给他安排了住处。

    公孙小娘子抱着一个盒子而来,“晋王殿下,这是骊山县侯与汝南公主送来的贺礼。”

    “哦?”李治欣喜地接过盒子,打开盒子的盖,入眼的是一个琉璃瓶,淡青色的琉璃瓶中装着墨水。

    他又拿起一支精致的小铁杆子。

    狄仁杰看着此物,心头大动,光是从此物的光泽上来看该是用精钢打造的,而且还有镶嵌着金边。

    它呈圆柱体,两头平整,拿在手中的手感很温润。

    李治眼神好奇,觉得姐夫送了此物定是内有乾坤,看到尾端有很细微的沟壑,便用力一拉。

    “原来是个盖子。”

    揭开盖子之后,内部尖锐,在被打磨光滑的尖端反射着光。

    公孙小娘注意到了盒子中有张字条,她打开字条递上,“晋王殿下,这里还有字条。”

    李治接过字条看着。

    “稚奴,你终于及冠了,这是骊山集制造工艺最高水平铸造而成的钢笔。”

    “此物名叫骊山钢笔,切莫被改了名字,你父皇都不行。”

    ……

    看着书信,李治突然笑了,他看着纸张放声笑着,纸张有两面,后方就写着这个钢笔的用法。

    李治按照图解拆开钢笔,内部有一个用牛筋制成的气囊,按压之后将墨水吸入其中,再重新将钢笔装好,拧紧。

    命公孙小娘拿了一张纸,李治用以前在骊山拿炭笔的姿势,握着钢笔。

    心神一动,想起来是不是姐夫早就想要造这样的钢笔。

    他会意一笑,便开始书写,行书的笔迹很好看,铜制的笔迹划过了纸张,一个个漂亮字便出现在了纸张上。

    仔细看着,狄仁杰看过晋王拆解钢笔的步骤,也明白了这个钢笔出墨的原理。

    李治尝试着写了很多字,写出来的字工整又漂亮,而且笔迹很细,如此一来也不用频繁沾墨。

    狄仁杰咽下一口唾沫,他太羡慕了,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笔,即便是在书写的时候,这钢笔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李治满意地收起钢笔,盖上了盖子,重新拿起皇姐与姐夫的书信看着,他笑道:“信中说此钢笔骊山一共有十支,送给本王之后只有九支了。”

    狄仁杰惊叹道:“此物精妙,处处显着尊贵之气,价值连城。”

    公孙小娘又快步来报,“殿下,陛下与皇后,还有长乐公主与太子殿下来了。”

    李治连忙起身行礼。

    李世民注意到了李治手中的钢笔,抚须道:“此物便是骊山相赠的?”

    李治双手递上,“回父皇,姐夫说这是骊山的最高工艺。”

    拿过钢笔,李世民端详着,经过儿子的诉说,点头道:“嗯,甚好,笔触流畅,而且不像用毛笔需要抬着手肘,此物当真只有十支。”

    见父皇看向皇姐,李治解释道:“姐夫就铸造了十支。”

    李丽质解释道:“父皇,女儿也有一支,在骊山的孩子,包括皇姐的两位弟子,都有钢笔,而且每一支的样式都不同。”

    她从袖口拿出自己的钢笔。

    长孙皇后接过仔细看着,“嗯,果然与稚奴的雕纹不同,丽质的钢笔上雕纹是鎏金的孔雀。”

    “稚奴的钢笔雕纹乃是一只虎,银白色的虎身夹着金线,寓意很是不错。”

    李世民抚须想着,包括眼前这支钢笔,算上骊山的弟子,好像没有朕的那份了。

    心中难免有些失落,可这也是孩子的东西。

    李世民有些不舍地将钢笔还到他手中,“收好了,此物意义非凡。”

    长孙皇后轻笑道:“他能够造出此物,想必还能造出更多,看雕纹的工艺,多半是欧阳询老先生的手笔。”

    “姐夫与皇姐说过,等弟子们都长大了,便会将钢笔赠予。”

    李世民心有羡慕也不愿意多说,只是心头有些酸,低声道:“朕的那些上好笔墨,怕是都不如他的钢笔精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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