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大号你也跟着?”韩春明翻了个白眼,开门就走了出去。
寻着味道,听着耳边传来的叮叮当当抡大勺的声音,韩春明看着东厢房,眼珠子一转,随即挂着笑脸贱兮兮的走了过去。跟门口敲了一下破木门,他撩开串珠的门帘子,哗啦作响中进了屋。
“嚯,黄豆芽炒五花肉,王爷,您这是又发财了?这手艺,真好,我帮你尝尝咸澹?”
嘴大吃四方,嘴甜也能吃四方。毕竟人家都进门了,搓着手跟那笑嘻嘻,再说人家王爷都叫上了,总也不好拒绝人家。
而且在王言被安排的身份中,因为又一次成了孤儿,这老韩家对他还不错的。当然,再没犯到人家的时候,这院里的其他人家对他其实也都不错,毕竟谁又能拒绝,随手帮助一下无依无靠的孤儿呢。另外也有街道关注的,都是一个院住了几十年的邻居,他们要是冷漠的对待,是要遭人戳嵴梁骨的。
“今天发工资了,这不是就改善改善。”说话间,王言拿着大勺从锅里连着豆芽弄了两块肉出来:“我买肉的时候,李大妈可是告诉我了,说你们家今儿晚上包饺子,还上我这蹭肉来?”
“哎呀,别提了,我大姨他们又来了。今儿晚我大哥、大姐他们都回来,那么多人一起吃,你说一个饺子里能有几个小肉丁啊。不比你老人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天天吃香喝辣的。”
韩春明也不怕烫,伸手捏着肉片子就放嘴里,吧唧着嘴吃的老香,还嗦了着方才猪肉的大拇指跟食指。一脸满足的摇着头:“好吃,手艺真不错,咸澹正好,可以出锅了。”
王言又翻炒了两下,利索的将菜盛进盘子里,接着将炉子上架着的高粱米从锅里掏出来,投进凉水中过凉,是为高粱水饭。剩下的煮饭汤也没白费,倒了一些到碗里晾着,剩下的倒进了垃圾桶。
端着饭菜进屋放到书桌上,又弄了腌的咸萝卜干,这才坐在凳子上,拧开了二锅头倒进一个有着荷花花纹的陶瓷杯子中,这才转头看着一直跟在他屁股后边,现在坐在一边正目光凝重,聚精会神盯着他酒杯看的韩春明:“什么意思?一起吃点儿?你家不是晚上吃饺子么?”
韩春明喉结耸动,咽了一下口水,随即贱兮兮的说道:“王爷,商量个事儿?”
王言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说说看。”
“我能不能……看看这个酒杯?”
“这有什么商量的?你身后那个柜子,打开,里面还有三个呢。”王言喝了一口酒,夹了一片肉到嘴里,随意的努了努嘴。
“都是差不多的款式?”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看着王言无所谓的样子,韩春明又咽了一口唾沫,转回头小心的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了三个酒杯,轻轻的摆在书桌上,而后拿起一支杯子放在眼前,来来回回的看,好半晌之后,他长出一口气:“王爷,这四个杯子,能不能……嘿嘿……卖给我?回头我给你去买一套新的酒杯送给你?”
“欺负我不识货?”王言嗤笑一声:“是插队插傻了?还是看我现在就是一个食品厂后勤修理设备的,觉得我落魄了?都坑到我头上来了?”
韩春明讪讪一笑:“我这不是见着好东西习惯了嘛,可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再说了,这可是官窑御用的成化斗彩,品相这么好,还是一套的,您老就这么拿来喝酒?”
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暗骂王言是属狗脸的,变的实在太快。
他当然发虚,虽然他们从小到大都是同学,虽然他也淘气,也是混不吝,但是显然,他比王言还差了许多。因为王言是正经有一号的,认识很多顽主、老兵,在两个互相敌对的群体中,左右逢源,还都挺有面子,十足的狠人。这也是他为什么叫王爷,因为人家真是爷。也就是他们一个院住着,他妈又比较关照,而且他也算对王言有些了解,知道王言是一个不拘小节还算好说话的人,这才敢上门要肉吃。
“它不就是酒杯么?不拿来喝酒还能干什么?难不能还要给它供起来?”
“你是这个。”韩春明伸出大拇指,一脸的佩服,他要是有这玩意儿,可真舍不得拿来喝酒。他好奇的问道:“王爷,之前怎么没见过呢?最近才弄来的?”
“都好几年了,好像是从我一个朋友的表哥的朋友那弄来的,生孩子缺钱坐月子,他们也不知道在那淘弄的,看底下压着款就找买主,正好我在那,顺手就买回来了。”
“花了多少钱?”
“好像是十块,还有一些奶粉票什么的。”
韩春明连连点头,盯着斗彩小酒杯:“不贵,就是二百,有着四个一套的东西也值了。”
王言笑了笑,他真没说谎湖弄韩春明,系统信息的解释就是这样。而且他这屋子里,也不只这四个小酒杯。许是为了配合剧中主线,活爹给他弄了些配置。他这屋里的家具,不是黄花梨就是紫檀的,还有整套的乾隆茶具,以及笔墨纸砚什么的,都是文物。其他的摆件、印戳等乱七八糟的,也有不少。按照系统给的说法,很多都是他爸传给他的,也有一些是他这些年淘弄来的。
韩春明之所以不奇怪,也是因为他老早就知道,王言这屋的好东西多。之所以问能不能卖给他,主要是他才回来一个月,好几年都没见过王言了,不知道深浅,另外也只是见到好东西实在激动,这才秃噜嘴了。就是道行尚浅,还没学会克制。
其实真说起来,王言对文物也是有了解的。或许他不像这剧里演的那样,整个东西就乱七八糟的弄个故事,上个典故啥的。但是真假、年代什么的,他是有能力看出来的。这是因为他懂的多,见的多。毕竟他从来都做大哥,文物又一直是办事的好东西,不管喜欢不喜欢,其本身所代表的价值,送出去就不会错。所以他给别人送,也有很多人给他送,时间长了,也就有经验了。
更何况他混过明朝,混过宋朝,官方收藏的东西太多了,而且那些巨贪什么的,一抄家就能抄出来一大堆。他没事儿也会看看这些东西,消遣消遣。
之所以不会像剧中人物那么讲故事,也只是因为他没有去研究那么多的东西。文物,对他来说真的只是小道。毕竟他又不考古,也鉴赏过,也借鉴过,也感叹过古人的智慧,赞叹过古人大匠的水平,感慨过其高超技艺……那剩下的最大的作用,就是用。
看王言不说话,韩春明又问道:“以前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还喜欢这些个老物件儿呢?”
“有什么好说的?我爸喜欢这些个东西,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看我在外面混了?我就算不精通,也不该什么都不知道啊。这次就算了啊,下次你在欺负我不懂这些东西,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不能不能,我就是秃噜嘴了。你不知道,王爷,要是在外面看到喜欢的物件儿,那就不能表现出来,要不然人家还不得往死了要价?我哪儿买的起啊,这不是时间长了,就养成了这个习惯。见谅,见谅啊。”
韩春明贱兮兮的,随即小心翼翼的将三个小酒杯放回去,又不舍的看了看柜子里其他的那些好东西,不禁感叹,他这识货的碰不到好东西,这么个半吊子却都是好玩意儿,天道不公,不公啊……
他又转回头看着王言:“王爷,再商量个事儿?”
“说。”
“借我一块钱呗,下个月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