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杨彩吃力的背着行李,许诺嘟喃,“要是我女朋友,我才舍不得她这么辛苦,这么累,一定会让她吃好,穿好,玩好,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幸福每一天。”
“养好了你好拿去卖是嘛?”
“是啊,这都被你知道了。”
看着许诺老不正经的样子,杨彩用力的送上两颗大大的卫生球,嘿咻嘿咻的背着行李,嘭的关上门,和夏东四旅行约会去。
一路上,她满脑子转悠着许诺的话。问题是,许诺总是那么的吊儿郎当的,让她实在是猜不透他的想法,更不知道他哪儿句话真,哪儿句话假。杨彩想到头疼,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想做什么。最后,只能郁闷的放弃,并且在见到夏东四的瞬间,立马把许诺踹到外太空去,连一秒的时间都没多给。
杨彩和夏东四去了距离F市不远处的一座小镇上,公交车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车程,不是很偏僻,交通也挺方便,就是风景一般,重要的是,山多!
夏东四不单单学习好,运动方面也不差,平时下了课,没事就喜欢跟丁鹏程打打篮球。按理说,夏东四,高龙,丁鹏程三人素来焦不离孟,篮球怎么会少了高龙?高龙的理由很简单,讨厌的流汗的感觉!
杨彩当时到高龙的这句话时,一口水差点喷了出去。她记得很清楚,某一天上完体育课,高龙和丁鹏程勾肩搭背回家的路上,一身的汗臭味把她熏得差点上天。而高龙还没这个自觉,老喜欢往她身边蹭。杨彩嫌弃的要死,一路躲着,口头上也没少挖苦。这些通通在高龙一句‘这是男人味,懂不懂?’终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夏东四三人其实对体力劳动是非常热衷的,特别是爬山,尤其是爬那种没有经过人工加工出来的山道纯天然的山最为喜欢。F市在地理条件来说,属于丘陵地带。山的高度普遍在百米左右,一上一下不会太累人。五一当天早上四点左右,夏东四拽着在半梦半醒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将‘我不想去’四个大字清清楚楚的写在脸上的杨彩,探索奥秘去。
因为不是什么偏远的地区,所以,这里的山丘大部分留下了人类走过的痕迹,有一些更成为了当地居民的果园。
夏东四拖着杨彩,开始一点点的向上摸索。他们爬过草丛,穿过小树林,然后在小溪边稍作休息。一路上,杨彩虽然没有任何的抱怨,但是,一张苦瓜脸至始至终挂着,哀怨的看着夏东四,看的兴致高昂的夏东四一点点败下阵来,最后不得不妥协,陪着杨彩在清澈的小溪边看鱼!
小溪里淌着的是山泉水,纯天然,无污染,喝一口,甘甜,清凉,把累的要死的杨彩美的差点直接扒了自己的衣服跳进去。夏东四见状,淡淡的说道,“你说,水里会不会有水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