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
很快,金锐就找到了对方发射导弹的地方。
在地狱之城,用的最多的无非就是肩扛式的毒刺导弹。
操作简单,广场舞大妈一学就会。
发射后不用管,自己去找目标。
价格便宜,流通量大。
这几年老毛子在这里损失了无数战机、直升机和武直,大部分就是肩扛毒刺的功劳。
埋伏在各处制高点的四个狙击手在几秒之后也相继报告。
一点,三点,五点,八点,十点五个方位发现了人员移动的动向。
“我们被包围了!”
耳麦里传来报告声,四支雇佣军队长各自登上高处,观察敌情,迅速做出部署。
战斗一触即发,即将打响。
几分钟后,观察哨再次报告,十二点位来了一支车队。
跟着最高点狙击手站起身,奋不顾身就跳下废墟,连滚带爬到了下面,满脸恐惧,颤声大叫。
“队长,是…是血骷髅!血骷髅!”
血骷髅从狙击手嘴里颤颤抖抖的喊出声来,下面的几个队长无不悚然动容。
跟着三步两步冲上废墟,举起军用望远镜定眼望去。
只见视野当中,十二点过来的第一辆皮卡车上,一面血红的旗帜上,赫然有一个白色的骷髅头随风飘扬,狰狞万状。
这面血骷髅旗帜映入四个队长眼里,尽皆变了颜色。
金锐已经九个多月没关注时事,从来没听说过血骷髅的名头,忍不住问道:“什么来头?”
马希洛夫脸色有些不自然,靠近金锐,低低讲起血骷髅的来历。
这是最近半年才冒出来的组织。
仿佛一夜之间就发展壮大到极致,控制了好些个地方,事先却是并没有半点风声和迹象。
好几个国家的特工和间谍为了探究其组织的来历和根源,秘密潜入,最终连渣都没捡到。
血骷髅的头目和架构到现在依然是个迷。
成员成分也很复杂,战斗力相当彪悍,每次战斗就跟磕了药那般,不畏生死,猛冲猛打。
所到之处,无论男女,无论老幼,尽数灭绝,手段丧心病狂,凶狠残暴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比起非洲那帮人屠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迄今为止,尚未抓到过活的血骷髅俘虏,也证明这帮人的严苛纪律。
听了马希洛夫的介绍,金锐在心里喃喃自语。
“血骷髅!刺血荆棘!”
“难道刺血荆棘又复活了!?”
“三年前,伍欣雅未婚夫来这里干什么?”
“血骷髅到底在找什么?”
“死婆娘欧曼达把老子的钻探机借给伍欣雅,又为了什么?”
地面上,伍家亲卫在伍欣雅的催促下加快挖掘的进度。
面对沐雪的催促和一再告诫,伍欣雅最终躲进了t98装甲越野车。
不到三公里的距离,对于血骷髅的成员不过十几分钟时间就到。
四面八方各个地方涌来黑压压的一大片荷枪实弹的武装成员,将废墟包围得水泄不通。
几个佣兵队长大致数了数,胡子拉碴的脸上浮现出从未有过的严峻。
对方人数不下三百人!
己方人数三十三人!
接近十比一的战斗比例!
伍欣雅的一名亲卫爬上高出,拿着大喇叭用本地言语大叫,回答他的却是一发前苏联产的rpg火箭弹。
乱石穿空,尘土飞扬。
亲卫被躲过火箭弹袭击,面色刷白,向伍欣雅汇报,接到指令后,重重点头。
四处制高点的狙击手早已准备多时,立刻扣动扳机。
双方距离不过八百米,金锐不再使用瞄准镜,但从子弹的呼啸声里就能判断出子弹的运动轨迹。
似乎听到了子弹穿破身体,深入骨髓的声音,金锐露出一丝微笑。
排行世界前五的佣兵军团确实不是盖的!
没有任何言语,更没有任何交流。
交火!
正式开启!
一时间枪林弹雨,各种武器的声音在废墟中狂嘶乱叫。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