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过来一杯黑啤,八卦的问道:“听说你刚才把大当家的打趴下了,是真的吗?”
陈十一纳了闷,刚刚才发生的事情瞬间整个酒吧里的人都知道了?
陈十一笑了笑,含糊道:“当家的让着我,我险胜了一招。”
“嘿,小兄弟,你就别谦虚了,赢了就是赢了,当家的不会因为这种事怪罪你的。”那人说着将一大杯冰冰凉的黑啤一口气喝了个干净,整个玻璃杯臂上只留下一团团泡沫。
陈十一不知来者何意,笑了笑,没有接话。
那人反而皱起了两道粗壮的眉毛,生气地说:“你这家伙,到这里来了,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哪来这么多规矩,你以为老子闲着没事过来找你聊天?老子是酒吧的后厨,大当家说了,你是今晚排队的主角,让我过来问问你喜欢吃什么。”
陈十一这才反应过来,他没有想到,大当家对于一个身份不明,刚刚加入孤狼组织的年轻人会这样热情,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你这家伙,能打是能打,怎么还婆婆妈妈的?”光头说道:“难道你也要学那吕奉先?快点说,你想吃什么,只要不是什么法式鹅肝,鱼子酱什么的,家常一点的菜,我都能做。”
想吃什么吗?陈十一回忆自己二十余年的人生,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食物,也可以说自己的味觉并不敏感,每当其他人对着一种食物啧啧称奇时,陈十一却连自己吃的是什么食物都分不清,他心底唯一能够回忆起的与食物有关的记忆,就是自己还在部队里的时候,大年三十,当万加灯火通明时,自己被派出站岗,一千多米山顶的瞭望台上,没有暖气,就连窗户都碎了一片,呼啸着的凛冽的北风刮进瞭望台,陈十一耳朵鼻子都被冻得通红,陈十一一边站岗,眼泪也止不住的顺着眼角往下流,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这是陈十一第一次想家,也是唯一一次想家,没有了父母,这个年,与三百六十五天里的任何一天都一样。
突然,从陈十一的身后响起了开门声,陈十一连忙端起枪,转过头后,却发现是自己的战友小石榴!他半弓着腰,军大衣里似乎还藏着什么,他一看到陈十一,就开心的笑了起来,像一只熟透了的石榴。
陈十一连忙擦去了眼角的泪水,问道:“你怎么来了?”
“那还用问?我来给你送饺子来了!”小石榴笑着将还冒着热气的饺子拿了出来,又从兜里掏出一小袋用塑料袋装着的醋,但是他没有注意到,袋子的一角漏了,一大半的醋都洒到了他的军大衣上。
“来吧,我偷着跑上山的,一共十五个饺子,三鲜馅儿的!咱俩一块吃!”说着,小石榴又从衣服兜里搓出两双筷子,递给陈十一,说道。
“大叔,能包饺子吗?我想吃饺子了。”陈十一忍住哽咽,说道。
“当然没问题。”光头虽然有些奇怪,但饺子,自己还是会包的,“说吧,吃啥馅儿的?”
“三鲜的,韭菜鸡蛋虾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