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咱们这不远,却也不近,少爷早些休息。”范世辛转身出去。
——
秋御台。
林诗诗推开办公的房门,瞥到窗口站立的人影,她轻唤了一声,“老公。”
拓跋孤城转头,“怎么还未睡?”
“我见你还没回去,就特地来瞧瞧你是不是还在忙。”
他伸手揽住她的肩膀,随她一起回了卧室。
夫妻二人躺在床上,林诗诗枕在他的胳膊上,“最近是不是太累了,感觉你心事重重的模样。”
“是太忙了,如果怠慢了你,理解我一下。”
“不觉得怠慢。”她轻笑,“你辛苦我都知道,丹雪的婚礼快要到了,虽然婚礼一般遵从男方在男方家操办,妈说,丹雪的婚礼在这里举行。”
“嗯,她对我说过了。”拓跋孤城如此说着,“邀请名单我也看了。”
“我很期待。”林诗诗说道,“又有一段时间未见家人了,趁着丹雪的婚礼又能见到了,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拓跋孤城想到名单上的名字,也说了一句,“我也期待。”
林诗诗喜盈盈的嗯了一声,“你白天公务那么繁忙,也快睡吧。”
他没说话,直至林诗诗睡着,他仍然没有睡意。
本身衣服就没脱,起来也很随意。
自从胜任总统之位后,他就集体搬了。
之前住的院子空着,没人把守。
深夜,冷意泛泛,他穿着皮大衣,脚踏厚厚的皮靴,来到了曾经的住处。
顺着楼梯上去,一把推开了安小柠曾经居住的房屋内。
手指触摸到墙壁上的开关,漆黑的房间明亮了起来。
拓跋孤城将门关上,目光落在行李箱上。
以前没那个觉悟查看细节,现在看来,这行李箱也是名牌的,衣服都是国外名牌的。
他伸出手触摸行李箱里的衣服,悠悠的叹了口气。
那样的一个女子,怪不得顶着普通的脸也能让他动心。
在拓跋孤城的认知里,漂亮的女人一向是男人最倾心的第一道关口,但能不能让一个男人爱上,且死心塌地,就看这个女人脑袋里究竟有没有智慧,有脸蛋又聪明的女人最惹人喜欢,有脸蛋,有聪明又有能力的女人最最难得。
有些女人空长了一副好皮囊,脑袋空白,三观不正,谈吐缺乏素质教养,原本拥有的颜色也瞬间失去光彩,任何人与之接触都会渐渐敬而远之。
从小到大,拓跋孤城见过的第二种类型最多。
通常,这样的女人令他想起就会觉得厌恶,更谈何会喜欢?
安小柠是迄今为止让他感到最惊喜的女人。
先前对她动心,她就顶着那样的一张脸。
后来得知她的真面目,他实在是惊讶至极。
一直都知道,人这辈子想要顺着自己的心意生活实在是太难了,他还是停不下脚步。
只是那么想一想她的名字,就能内心欢喜许久。
躺在这张她曾经睡过数日的床上,拓跋孤城想到了七月十五的时候,她被自己的爱犬附身那短暂的日子。
每天睡前都能跟她躺在一张床上入睡,醒来第一眼就能看到她的脸。
那是他最开心的日子了。
日后那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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