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抓住他,不能让他逃掉!”士兵中有人大声高呼。“快射箭,快上马!”
小宅四周的所有火光迅速地朝正门聚集过来。有的士兵跨上马背,扬鞭就追,而小队的弓箭手拉弓朝燕陌狂射一气。箭一批一批地朝燕陌飞过来,就像刚出巢的蜜蜂一样,密密麻麻。
“找死!”燕陌怒了,以内力贯于剑招之中,将所有飞来的箭都逼了回去。
数支火把落地,数名士兵中箭倒地,惨叫声四起。
燕陌跨坐在追风身上,借着微弱月光,领着逐月在胜利中沿着夜晚如墨的绿玉湖一路朝东北方向飞驰,将苍隐前锋兵团的士兵们远远抛在了后面。
春寒冻人,迎着夜风逐月而行,燕陌突然感觉自己的生命和胭脂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与她的心现在就只隔着不到一尺的距离,真的很近很近,近到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她较弱的心跳。一手执辔,一手抚着背上的人儿,燕陌阴沉着脸轻叹了一声:“胭脂,我们安全了。”
她终究还是没有回应。燕陌心中涌起一片酸涩,却还得睁大双眼仔细地观察着前路,御马一路向东。
胭脂,你一定不会感到寒冷的,因为我会给你我全部的温暖。
一个时辰后,在刺杀团的簇拥之下,奚桓风风火火地赶到遍植榆柳的村庄。当他得知驻村的卫队士兵还在昏迷中,而提前赶来的前锋兵团精兵已经同燕陌交过手时,不禁有点恼恨。如果不是因为追风逐月,他早就能追上。不过,当他想到燕陌与胭脂已经会合时,随即显得很兴奋。
这样也好,他就来个一举三得:一是铲除燕陌,粉碎雾烈妄想以他收复河山的梦想;二是得回两匹宝马;三是征服冷烈得令他爱不释手的胭脂。当然,最后一点才是三点中最重要的。
“圣上——”临昭看着光彩焕发的奚桓,不明白他为什么笑得这么开怀。
“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临昭,传朕的命令,所有人今晚好生歇息,辰时再赶路。”奚桓神采奕奕,根本不像个连续四天四夜赶路的人。
眼看就要追上,还下令歇息?临昭搞不清梦奚桓葫芦里什么药,又问:“圣上,眼看就要追上了。若是现在停下来,岂不是又追不上了吗?”
“放心吧,他们跑不了多远的。”奚桓笑得肆无忌惮。“燕陌从赤奴城开始就没日没夜地赶路,就是神马到了这会儿也累得和普通马差不多。咱们一路上连续多次换马,追到这儿只相隔一个时辰的路程,这就足以说明他们的速度快不了多少。再者,绿玉湖形状狭长,南北贯通,马匹无法涉湖而过。此去寒山,必然得走绿玉湖东北面,那儿正好有一片不小的沼泽地,料他也不敢夜里赶路。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也赶不了多远。”
“属下领命。”临昭退下,朝一班杀手们下了令。
等所有人都驻地休息后,奚桓才走进落榻的房屋。其实他还有一点没有说,从刚才精兵所报的情况看,燕陌背负的人一定是胭脂。如果她受了伤,又或者是病重,必然会影响燕陌赶路的速度。然而,真正让他不悦的是被兵将所围的燕陌竟没有弃她而去,宁愿冒着风险也要带上她。从身为男人的角度而言,倘若他是燕陌,他一定会喜欢上胭脂这样一个可以冲破一切封锁、孤身一人前去迎他回朝的铁血女子。
明天,他与燕陌十年前的争斗会再次延续。这一次,他们所争夺的不单是国土尊严,还要加上彼此钟情的女子。
燕陌,你等着吧!我一定会让你臣服我脚下,一定会让胭脂成为我的女人。一定!
子夜迷魅,奚桓鹰目湛湛,满脸疏狂。他相信这个天下迟早是他的,明珠王朝的辉煌将在他的手里重新上演,而他要与他认定的女子执手看天下。
天还没有亮,四周黑乎乎的。头脑昏沉的胭脂在一片混沌中醒来,即不清楚方向,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扭动身体,她发现自己正枕在一个温暖的肩膀上,身上除裹着一张被单外,还盖着一件厚外衣,双手被一双很大的手严密地包覆着,用力嗅嗅,空气里还有薪柴燃烧过的气味,显然火堆已经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