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槐笑起来,漫不经心道:“是啊,父亲,你什么时候有这份闲工夫管起我的私事来了?”
一般而言,楼大帅对赵槐的感情生活不会过问,毕竟儿子的女人和自己比起来不过是小儿科罢了,何况男人,又是有权有势的男人,在外面养几个女人没什么稀奇的,可是……
楼大帅:“月底之前,把那个女人送走。”
赵槐搁下筷子:“送哪?”
楼大帅:“杀了也好,送去外地也好,随便你。”
赵槐:“为何。”
楼大帅:“两个月后,我要你和康家的女儿结婚。”
赵槐勾起唇角,康家是南方的财团,楼凌峰刚失去白帮那笔贡金,自然要寻找替代品,否则那笔庞大的军费开销谁出?
之前会让楼兆琛和赵静联姻,看中的就是李家的钱,有钱才能买武器、发放军饷、组建部队和收买分化对手,钱不是万能,没有的时候却是万万不能。
“好。”
赵槐嘴上应下,心中却在冷笑。
他不会背叛阿姐,除了阿姐他不会再娶任何一个女人。
至于楼凌峰,他一早看他不顺眼,原本还想多留他几年,可既然他非要往枪口上撞,就别怪他不留情面。
不过在此之前,他有很多事情要做。
“月底。”赵槐夹了一块田鸡腿进嘴里,呢喃,他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充其量赵槐只是一只野狗,野狗从不讲道义,它们只知道弱肉强食,哪怕对象是这几年尽心尽力培养他的楼凌峰。
赵槐一早想杀了楼凌峰,但他也知道楼凌峰的厉害,他十岁上战场,一路从扛枪的小兵打成今日的大帅,军功赫赫,连北方总统都得对他礼让三分,更别提他手底下的人,大部分对他忠心耿耿。
赵槐知道自己这副皮囊还年轻,如果真把楼凌峰弄死了,那群老臣子不仅不会服他,个别野心勃勃的甚至会把他拉下马。
虽然他没把这些人看在眼里,他要杀死他们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可如果人都死光了,统治一片废墟又有什么意义?
这个年代,当兵卖命赚钱总是不能长久的,假如一个军队没有信仰只能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赵槐明白这点,所以在很早之前他已经着手准备了。
第一步是拉拢各大军校的毕业生,和各地财团搞好关系,第二步则是大搞个人崇拜外加洗脑式教育,甚至找到唱大戏的将他宣传至民间、乡下,尽其所能的对大众洗脑。
唱戏的收了他的钱,不间断的给他唱了两年,如今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英雄事迹。
他要那群傻子像崇拜楼凌峰一样的崇拜自己,甚至比楼凌峰更疯狂。
只有这么做,在楼凌峰“意外去世”之后,那群蝼蚁才会信服他,听从他,臣服于他。
赵槐如毒蛇一般的潜伏着,所有局势都在他的掌控中,这样掌握他人生死的感觉会叫人上瘾,难怪从前的赵初心一直对此乐此不彼。
吃完这顿饭,赵槐一刻也待不下去,坐着汽车回到小洋楼。
他抓着一包糖炒栗子急切的想见到赵初心,可上到二楼拧开门把手,迎接他的却是大开的窗户和空荡冷清的房间。
寒冷的北风在他身旁吹过,赵槐脸色一沉,手里的纸包落地,香喷喷的栗子从袋子里滚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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